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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国土资源厅_湖北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发布日期:2020-02-28 10:59:00编辑:音乐人

湖北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2006年湖北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认真执行《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同时,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贯彻落实国务院两个28号文件的有关精神,有力地规范和加强了全省国土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促进了国土资源管理方式和利用方式的转变。

2006年,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取得以下进展:①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取得一定进展,新发现矿产地6处;②正确处理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生态建设的关系,连续 8 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③2006 年末全省实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 025 838.73 公顷,比国家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面积多16 738.73 公顷;④圆满完成“移土培肥”工程一期项目建设,取土及覆土培肥量219万平方米,取土面积906公顷,总投资1.58亿元;⑤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积极申报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7个,经审查正式确定6个;⑥完成《湖北省国土资源“十一五”规划纲要》,并报省政府审批;⑦初步完成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图件及数据制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土地利用战略研究等工作;⑧初步完成全省500 个示范村庄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任务;⑨创新土地利用计划台账管理办法,将计划管理台账与用地审批批文挂钩,加强对计划执行的监督和检查;⑩完成了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石油、省高速公路和国家、省重点工程等国有大、中型改制企业的土地登记发证工作;⑪启动了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前期准备工作,并配套编制《湖北省鄂西宁乡式铁矿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湖北省岩盐、卤水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湖北省水泥用灰岩、石膏矿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等3 个优势矿产资源专项规划;⑫完成《湖北省地质勘查规划》编制工作,并通过国土资源部初审;⑬完成《2006~2015 年湖北省煤炭资源勘查与开发规划》和全省磷矿资源整合方案编制工作;⑭矿产资源治理整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省整顿规范第一阶段工作通过国家9 部委检查验收;⑮开展15 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和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项目经费共计300 万元;⑯成功预报21 起地质灾害,避免人员伤亡916 人,避免财产损失2 653 万元;⑰开展三峡库区3 期地质灾害应急防治项目80 个,概算投资5.498 亿元;⑱三峡库区3 期搬迁避让137 处9 738 人,库岸15 处1 070 人,另外,经各县(区)申报,新增搬迁避让应急项目12 个。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据2006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显示,2006年湖北省主要地类情况见表1。与2005年相比,耕地净减少9798.14公顷;园地净增加268.90公顷;林地净增加2648.60公顷;牧草地净减少73.70公顷;其他农用地净增加4844.96公顷;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净增加7584.20 公顷;交通用地净增加2752.15公顷;水利设施用地净增加391.61公顷;未利用地净减少7086.32公顷,其他土地净减少1536.17公顷。各地类构成见图1。

表1 2006年湖北省土地利用现状

2006年,湖北省国土资源系统接受培训及学历教育人数分别为2200人和836人。

2.经费来源与使用情况

全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基本经费实行属地化,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日常工作经费由财政根据预算编制人数按规定的预算标准进行核定,不足部分一般由预算外资金弥补;专项项目经费主要来源于专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项收入等。其使用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并于每年定期制定下年度资金使用计划、每月限期制定下月资金使用计划,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其实行监督管理。

七、问题和建议

1.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经费不足,体制不顺,职能没有完全到位

部分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未设置矿政管理科室,相应的管理职能未到位;部分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定人员编制过紧,预算经费不足,运转困难,特别是国土资源综合统计无法实行专人负责制,极大地影响综合统计工作的质量和进度。建议组织开展国土资源管理职能到位情况大检查,促进矿政管理和国土资源综合统计职能到位。

2.国土资源管理存在“执法难、难执法”的问题

应大力改革现行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尤其是土地监察体制。强化国土资源监督管理和部门间的联合执法,不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积极推行大要案交叉查处办案的方法和措施。

3.国土资源监督体制不健全,监督难度较大

由于缺乏统一的、相对比较完善的监督体系和制度,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和土地利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单一或不畅通,致使现有的国土资源监督体系,特别是矿政监督体制不能适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后续监督,急需建立健全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监督管理体制和效果评估机制。

4.规划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作用有待进一步深化和强化

虽然全省已经建立了比较系统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和矿产资源规划体系,但是,由于各地规划意识存在较大差异,使得规划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和指导作用未能充分体现,特别是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未能延伸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规划的约束力和权威性。

5.国土资源市场建设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

突出表现在3个方面:①土地出让中协议出让多,招标拍卖少,土地资产显化程度不够;②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用过低,利润大,不能充分体现“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矿业活动中的违规操作现象比较严重,加之矿业活动监督体系不完善,查处难度较大;③现有《矿产资源法》不能适应矿业市场的发展,与之配套的相关政策、措施以及管理制度不健全,对矿政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过轻,约束力不强,严重阻碍了矿业权市场的有偿有序发展。

建议加大国土资源资产化管理力度,积极促进《矿产资源法》的修改工作,颁布和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比较明细的处罚措施,逐步完善国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同时,大力培育国土资源市场,建立健全矿产资源监督有偿举报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公示举报电话、举报渠道等,确保国土资源有序有偿、合理开发。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的领导班子

厅长、党组书记:孙 亚
孙亚,男,汉族,1956年3月出生,河南罗山人,1976年1月参加工作,198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注册税务师,高级经济师。  1976年1月参加工作,先后在武汉市财政局、税务局、国税局、地税局、市人民政府工作。  1988.05——1990.08,武汉市税务局人事教育处处长;  1990.08——1998.02,武汉市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1998.02——2005.10,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5.10——2007.01,武汉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  2007.01——,武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现任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
纪检组长、党组成员:王保平 副厅长、党组成员: 邹清平 副厅长、党组成员: 徐振坤 副厅长、党组成员: 丁玉洋 副厅长、党组成员:夏亚灵 党组成员、省国土整治局局长(副厅级):陈新华 党组成员、执法监察总队总队长(副厅级):万寿雄 党组成员、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专职副主任(副厅级): 乔 冰 副巡视员:王友章
副巡视员:李全新
副巡视员:陈少俊

湖北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湖北省地处长江中游洞庭湖之北,总面积18.59万平方千米,截至2005年年底,全省总人口6 031万人(常住人口5 710万人)。

湖北省在地貌上中部为平原,南东、南西及北三面环山,呈向南敞开的马蹄形盆地,省内土地类型多样,总体构成“七山一水二分田”的土地利用结构。矿产资源总量较丰富,总体上呈“种类多、分布广、规模小、主矿集中、支柱矿产短缺、难采选矿多、开发利用难”的特点。

国土资源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为了贯彻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充分发挥国土资源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全省在认真执行《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同时,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有力地规范和加强了全省国土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促进了国土资源管理方式和利用方式的转变。

2005年,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取得以下进展: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取得一定进展,新发现矿产地4处。

●油气勘探取得新进展,新发现两个含油区带。

●深部找矿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大冶铁矿深部找矿发现厚大铁矿体。

●正确处理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生态建设的关系,连续七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全省规划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 008 666.67公顷,2005年末实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 017 079.00公顷。

●2005年规划设计与预算的高产农田建设项目67个,预算16.962 9亿元。

●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

●编制完成《湖北省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市建设用地增加挂钩试点方案》,并获国土资源部批准。

●全省95个县(市)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上报工作基本结束。

●编制完成《2005~2015年湖北省磷矿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

●编制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或简报290 余份,为地方政府防灾减灾提供了决策依据。

●成功预报206 起地质灾害,组织转移群众7 615人,避免直接经济和财产损失11 302万元。

●对纳入国家三峡库区地质灾害二期地质灾害治理的56个崩滑体项目进行了省级竣工最终验收,工程质量全部合格,优良率达92.06%。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2005年湖北省主要地类情况见表1。与2004年相比,耕地减少15 820.00公顷;林地增加20 046.67公顷;园地减少1 906.67公顷;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增加8 360.00公顷。各地类构成见图1。

表3 湖北省主要矿产资源储量

注:表中数据均来自湖北省矿产资源年报,其中,2003、2004年煤的资源储量数据包含石煤储量。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2005年,全省地质勘查共投入地勘费3 839.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2 339万元),其中按矿种投向是:煤145万元,地热185万元,金587万元,铜248万元,铁92万元,铅锌515万元,锶190万元,多金属矿32万元,磷矿472.5万元,岩盐180万元,石墨10万元,石膏185.9万元,方解石10万元,板岩6.1万元,溶剂用灰岩100万元,冶金用白云岩19万元,水泥用灰岩93万元,其他矿种769万元。地质勘查工作有所加强,商业性勘查走出低谷,逐步趋向活跃,地勘企事业投入1 015.50万元。

(三)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情况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情况

2005年,全省有效的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发证分别为377个和4 471个,见表4。

表4 2005年湖北省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发证情况(有效证)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2005年全省有各类矿山企业5 088家,比2004年的4 677家增加了8.79%;工业总产值933 185.43万元,比 2004年的 744 602.41万元增加了 25.33%;矿产品销售收入868 828.15万元,比2004年的678 228.21万元增加28.10%;利润总额83 318.12万元,较2004年的65 421.48万元增加了27.36%,增长幅度较大;从事矿业活动人数为222 577人,较2004年的229 047人减少了2.82%。

根据矿山年报数据分析,2005年全省在石油、天然气未纳入统计的情况下,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均有所增加,究其原因主要是矿产品价格的上扬,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矿业市场的快速发展。2005年全省的主导矿产,如磷矿、煤、铁、金、铜等矿产品的销售价格明显上扬,尤其是磷矿、煤矿、铁矿价格增长幅度较大。

2005年,全省开展专项治理整顿工作,严格实施矿产资源规划,整合了部分不符合规划的矿山,关闭了部分公路、铁路两旁的采石场和砖瓦粘土厂。但是,由于大量的采石场和砖瓦粘土厂逐一统计数以前未按乡合并统计,因此,2005年统计的矿山总数较2004年有所增加。

三、国土资源市场

(一)土地市场

1.土地市场建设

2005年,全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了土地市场规范化建设和土地市场制度建设:①严格土地管理供应管理,制定《湖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指标(试行)》,并作为国土资源部门核定工业项目用地规模的重要指标;②专门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在重点城市初步建立了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系统;③与省监察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招拍挂出让程序,不断扩大招拍挂出让信息公开度和覆盖面;④各地建立土地收购制度,增强政府垄断土地市场的能力,同时,有效利用土地储备,盘活存量用地;⑤结合实际,制定全省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标准,加强协议出让土地的管理。

2.土地一级市场

2005年,全省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5 946公顷,其中,依法出让供地4 791.83公顷,占供地总量的81%;协议出让供地3 109公顷,占出让供地总量的65%,全年土地成交价款164.27亿元,纯收益57.59亿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供地面积1 680.31公顷,成交价款100.97亿元,纯收益35.83亿元。按招拍挂出让的土地用途构成,住房用地占招拍挂出让总量50%左右,商服用地占23%,工矿仓储用地占13%。

3.土地二级市场

2005年,全省土地转让面积1 362.09公顷,转让金额31.19亿元;土地出租面积261.01公顷,出租金额3 982万元;土地抵押面积6 495.51公顷,抵押价款324.6亿元,贷款金额144.9亿元。与2004年度相比,抵押土地面积略有增加,但收益有显著增加,抵押土地宗数、出租和转让土地宗数、面积及收益有所减少。

2005年,全省土地转让面积所占比例较大的为工矿仓储用地,面积696.92公顷(占49.69%),其次为住宅用地,面积424.86公顷(占30.29%);转让金所占比例较大的为住宅用地,转让金额 174 021.85万元(占 53.59%),其次为普通商品房,转让金额134 872.47万元(占41.53%)。

(二)探矿权采矿权市场

1.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

2005年是全面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第一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进一步好转,省厅出台一系列政策,严格矿业权管理:①实行矿产分类管理,推进矿业权一级市场建设,以风险勘查申报在先,低风险勘查有偿出让探矿权,无风险且无须勘查就直接出让采矿权的思路,分类出让矿业权;②加强转让管理,规范矿业权二级市场。通过以上措施,矿业权市场建设取得了新进展:矿产资源商业性勘查趋向活跃,社会投资显著增加;矿业权有偿使用取得较好的成绩,两权有偿出让金额达3.42亿元。

2.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

2005年,探矿权出让67宗,合同金额10 416.41万元,其中,煤矿47宗,6 401.21万元,熔剂用石灰岩3宗,1 066.78万元,磷矿3宗,157.39万元。

2005年,采矿权共出让1 456宗,出让金额23 766.59万元,其中,拍卖出让2宗,出让金额170.20万元;挂牌出让158宗,出让金额2 947.66万元。招、拍、挂的宗数、金额分别占总数的10.99%、13.12%。主要涉及矿种为煤、石煤、铁、磷、重晶石、硅灰石、方解石、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制灰用灰岩、建筑用白云岩、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建筑用辉绿岩、大理石、建筑饰面用大理石等。

3.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

2005年,探矿权转让共6宗,价款1 895万元,其中铁矿1宗,1 400万元;磷矿2宗,375万元;金矿1宗,45万元,铜矿1宗,40万元;钒矿1宗,35万元。

2005年,采矿权转让2宗,价款185万元,全部为建筑石料用灰岩。

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1.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5年,全省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3 687件(历年隐漏619件,本年发生3 068件),涉及土地面积1 991.56公顷,其中耕地939.59公顷。本年立案3 436件,本年结案3 464件(含部分上年未结案件)。土地违法案件与去年相比增加了32%,通过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全省共拆除建筑物120 356.13平方米,没收建筑物98 349平方米,收回土地44.99公顷(其中耕地15.36公顷),罚款2 449.1万元。动态巡查发现3 094件,发现率84%,动态巡查制止2 801件,制止率为91%,挽回经济损失1 016.48万元。

2.地矿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5年全省共发生各类矿产违法案件284件。按矿产违法案件主体划分:企事业单位58件,集体违法案件34件,个人违法案件192件(占全年矿产违法案件的68%);按矿产违法案件性质划分:无证开采217件(占全年矿产违法案件的76%),越界开采37件,非法转让采矿权11件,其他14件。

在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过程中,全省处理有关违法责任人15人。其中,行政处分6人,刑事案件移交7人,刑事处罚2人。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2005年,全省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收到行政复议共48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共35件,占申请总数的72.92%。其中,省厅收到行政复议共12件(其中,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占申请总数的25%;市(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收到行政复议共36件(其中,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共27件),占申请总数的75%。

2005年,全省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52件(包括上年未审结的4件)。今年审结的行政复议案件有32件,结案率61.54%。其中,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占多数,有21件,维持率为65.63%;申请人撤回申请的有5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 15.63%;复议机关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有5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15.63%;此外,尚有7件案件未审结,占今年审理案件总数的13.46%。

从今年的行政复议案件来看,全省今年行政复议主要有以下特点:①申请复议的总数和受理的案件较去年有大幅增加;②申请行政复议案件中因行政处罚引起的呈上升趋势;③申请复议案件无行政收费和行政强制引起的行政复议,不作为的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仅为1件;④处理方式多样,仍以维持占主要,但撤销和撤回申请的行政行为明显增加。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1.管理机构与从业人员情况

2005年全省国土资源行政管理从业人员5 394人,其中,具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4 053人,占总数的75.14%。另外,全省乡级国土资源所1 014个,人员10 404人,其中,专职10 260人,兼职114人。人员知识结构构成总体特点是:随着管理机构级别下降,从业人员学历平均水平同步降低,见表5。

表5 2005年湖北省国土资源管理机构、人员知识结构

注:省直属指仙桃、天门、潜江市、神农架林区国土资源局、沙洋监狱局国土资源局。

2.经费来源与使用情况

全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基本经费实行属地化,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日常工作经费由财政根据预算编制人数按规定的预算标准进行核定,不足部分一般由预算外资金弥补;专项项目经费主要来源于专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项收入等。其使用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其实行监督管理。

3.学历教育和培训情况

2005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接受培训及学历教育人数分别为1 529人和580人。学历教育主要是大专生和大学生,分别为354人和211人;培训主要是业务培训和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分别为1 040人次、423人次和66人次,其中国外业务培训学习38人次。

七、问题和建议

(1)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经费不足,体制不顺,职能没有完全到位 ①部分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未设置矿政管理科室,相应的管理职能未到位;②部分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定人员编制过紧,预算经费不足,运转困难。建议国土资源部组织开展国土资源管理职能到位情况大检查,促进矿政管理职能到位。

(2)国土资源管理存在“执法难、难执法” 的问题 应大力改革现行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尤其是土地监察体制。强化土地监察垂直管理和部门间的联合执法,同时不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积极推行大要案交叉查处办案的方法。

(3)国土资源监督体制不健全,监督难度较大 由于缺乏统一的,相对比较完善的监督体系和制度,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和土地利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单一或不畅通,加之其涉及多方利益,致使现有的国土资源监督体系,特别是矿政监督体制不能适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后续监督,急需建立健全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监督体制。

(4)规划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作用有待进一步深化和强化 目前,虽然全省已经建立了比较系统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和矿产资源规划体系,但是,由于各地规划意识存在较大差异,使得规划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和指导作用未能充分体现,特别是矿产资源规划未能延伸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后续管理中,致使矿业权设置后,矿业活动是否完全遵循规划尚不清楚,同时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规划的约束力和权威性。

(5)全省国土资源市场建设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 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①土地出让中协议出让多,招标拍卖少,土地资产显化程度不够;②探矿权采矿权出让以协议出让居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比重仍然较低;③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用过低,利润大,矿业活动中的违规操作现象比较严重,加之矿业活动监督体系不完善,查处难度较大;④现有《矿产资源法》不能适应矿业市场的发展,与之配套的相关政策、措施以及管理制度不健全,对矿政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过轻,约束力不强,严重阻碍了矿业权市场的有偿有序发展。

建议加大国土资源资产化管理力度,积极促进《矿产资源法》的修改工作,颁布和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比较明细的处罚措施,逐步完善国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同时,大力培育国土资源市场,建立健全矿产资源监督有偿举报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公示举报电话、举报渠道等,确保国土资源有序、有偿、合理开发。

湖南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2005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保护节约资源、保障支持发展、维护合法权益、服务社会发展的思路,认真落实国务院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全面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等系列政策措施,积极参与宏观调控,为全省经济建设和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国土资源状况

(一)土地资源

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2005年全省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面积1 793.17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84.64%;建设用地面积133.87万公顷,占总面积的6.32%;未利用地191.50万公顷,占总面积的9.04%。全省主要地类面积分别为:耕地381.59万公顷,园地49.75万公顷,林地1 189.18万公顷,牧草地10.45万公顷,其他农用地162.17万公顷,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05.37万公顷,交通用地9.15万公顷,水利设施用地19.34万公顷,未利用地191.50万公顷,见图1。

表3 湖南省土地违法案件

2005年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中,共拆除构筑物62.77万平方米,没收构筑物28.80万平方米,收回土地67.86公顷(耕地54.92公顷),收取罚没款3 169.22万元。全年通过动态巡查发现违法行为5 245件,涉及土地面积671公顷(耕地202公顷),制止违法行为3 713件,涉及土地面积471公顷,其中耕地150公顷,挽回经济损失4 700.45万元。全年行政处分3人,党纪处分12人,刑事处罚1人。

2005年处理的2 832件本年发生案件中,买卖和非法转让土地案件285件,占10%;破坏耕地案件167件,占5.89%;未经批准占地2 276件,占80.37%;非法批地案件15件,占0.53%;其他案件89件,占13.21%。

(二)矿产违法案件查处

2005年全省矿产违法案件共立案1 343件,比上年增加10.08%,其中勘查类违法案件14件,占1.04%;开采类违法1 306件,占97.24%;不按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23件,占1.72%。从违法主体看,企事业单位230件,集体136件,个人977人。另有上年未结案件100件。本年结案1 313件,比上年增加20.35%,其中勘查13件,开采1 207件,不按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15件,处理上年未结案78件。

全省吊销勘查许可证1个,收取罚款1万元,全年刑事处罚19人。

2005年立案查处的矿产违法案件中,以开采类违法行为最突出,全年共查处1 306起,占本年立案的97.2%,其中尤以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现象普遍,共查处1 188起,占本年查处的开采类违法案件的90.1%。其中个人违法案件956件,占全年查处案件总数的73.2%。究其违法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①由于煤炭价格持续走高,一些人受暴利驱动,不惜以身试法,非法开采;②矿产资源法律意识不强,非法转让采矿权案件时有发生。

六、国土资源机构队伍建设

(一)国土资源体制改革

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基本理顺。进一步理顺了区、乡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全省34个市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已全部改为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设立国土资源分局,其机构、编制、经费由市人民政府管理。全省2 264个乡镇国土资源所已有2 160个由县(市)国土资源局垂直管理。

(二)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

2005年各级国土资源管理机构从业人员较上年有所增加,全省共有县级以上各级国土资源管理机构139个,从业人员16 947人,行政编制人员3 474人,比上年增加8.83%。从业人员学历构成情况见图3。

图3 2005年湖南省国土资源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全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机构收入总额182 951.10万元,比上年增加45.1%,其中中央财政拨款61 638.99万元,地方各级财政拨款88 467.73万元,其他收入32 844.38万元。

全省共有乡级土地管理所2 229个,从业人员2 102人,其中专职人员2 068人,占98.4%。

(三)国土资源管理人员培训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2005年共有1 745人次通过了管理及业务知识培训,其中党校培训649人次,各级行政学院培训170人次,其他培训926人次;学历教育972人,其中在读博士3人、硕士17人、本科436人、专科516人。本年取得学士学位27人。

江苏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2005年是江苏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开拓创新、成果丰硕的一年。在江苏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参与宏观调控,保护节约资源形成新亮点,支持保障发展实现新突破,依法维护权益取得新成效,系统队伍建设展示新形象,圆满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主要表现在:①破解难题,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②强化监管,土地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③重点整顿,矿产资源管理进一步加强;④维护权益,服务社会水平进一步提升;⑤依法行政,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截至2005年10月31日,全省共有农用地6 775 270.76公顷,其中耕地4 801 223.18公顷,园地317 654.52公顷,林地327 845.49公顷,牧草地2 534.61公顷,其他农用地1 326 012.96公顷;建设用地 1 831 465.81公顷,其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 522 592.6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13 439.90公顷,水利设施用地195 433.31公顷;未利用地2 067 431.10公顷。全省耕地占土地总面积的44.98%,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占总面积的14.26%(表1、图1)。

图5 2005年全省人员结构情况

2005年全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参加各种院校培训毕业或结业人数达1 409人次,其中参加党校学习529人次,行政学院学习62人次,参加其他培训818人次(学历教育750人)。

以上统计数据表明:全省受过大专及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人员占了大半比例,2005年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干部的综合素质较2004年有了明显的提高。

江西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2006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坚持可持续发展和“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作为国土资源工作的指导方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2006年全省土面积16689433.69公顷,其中,农用地14177621.11公顷,建设用地927221.16公顷,未利用地1584591.41公顷。农用地中,耕地2829202.96公顷,园地275505.71公顷,林地10325120.72公顷,牧草地3813.82公顷,其他农用地743977.9公顷。

图3 2000~2006年全省批准用地情况变化

2006年全省征用土地9332.88公顷,其中农用地6505.18公顷、耕地3538.86公顷,征地总费用190783.18万元,安置农业人口98120人。征地费用每亩1.36万元,比2005年降低0.08万元/亩。全省认真贯彻国务院各项土地政策精神,妥善处理好经济发展与农村社会稳定的关系,切实把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摆在首位,逐步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货币安置、农业安置、留地安置、社会保险安置和征地款入股等形式的长效机制,努力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

3.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情况

全省在依法保障建设用地的同时,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坚决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积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年初基本农田面积2546897.06公顷,年末基本农田面积2546897.06公顷,保持了基本农田保有量不减少。全年整理、开发、复垦土地面积28001.19公顷,整理 21458.77 公顷,复垦234.72公顷,开发6307.7公顷。新增耕地8902.02公顷,投资额64955.02万元,平均单价0.16万元/亩,比去年降低0.01万元/亩。其中土地整理单价为0.12万元/亩,国家级项目24个,省级项目5个,市级项目2个,县级项目10个;土地开发为0.28万元/亩,国家级项目1个,省级项目13个,市级项目7个,县级项目104个;土地复垦为0.25万元/亩,国家级项目2个,省级项目1个。增加农用地9658.29公顷,整理增加农用地3637.32公顷,开发增加农用地5899.54公顷,复垦增加农用地121.43公顷。增加农用地中,土地整理占37.66%,土地开发占61.08%,土地复垦占1.26%。

二、矿产资源

(一)矿产资源现状

2006年全省矿产资源特点为:矿产种类较多,有色、稀有、稀土和贵金属矿产资源有明显优势;主要矿产分区产出,矿产储量主要集中于大中型矿床中,有利于规划布局和规模开发;多组分矿床多,有利于实现综合效益,但同时也增加了综合回收利用的难度;矿石杂质含量有高有低,矿石可选性有好有差,大宗用量的矿产资源储量不足,煤、富铁矿、富锰矿、富磷矿、铝土矿等资源短缺;矿产资源潜在经济价值人均占有量较低。全省通过资源整合,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发展优势矿种和优势企业,形成产业聚集效益、规模效益,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全年汇交地质资料62份,完成评审备案报告69个。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2006年地质勘查总投入费用9837.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4026.2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1495.2万元),地方财政拨款2835.4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211.8万元),企事业资金2905.1万元(国内企事业2905.10万元),其他投入71万元。机械岩心钻探工作量55106米,坑探工作量3827米,平均勘查从业人员1477人,技术人员1178人,劳动报酬3803.2万元。地质勘查费用主要投向为:能源矿产2887万元,占总投入的29.35%;金属矿产3386.6万元,占总投入的34.43%;非金属矿产167万元,占总投入的1.7%;其他3397.1万元,占总投入的34.53%。矿产投入主要集中在能源矿产和金属矿产,其中,煤和铀占总投入的23.09%,铜、铅锌、多金属和金矿占总投入的25.83%。

新查明矿产资源9种,资源量为铁33矿石万吨,铜10761金属吨,钼1896金属吨,金908金属千克,铌71053五氧化二铌吨,钽45125五氧化二钽吨,铷603747氧化铷吨,高岭土195粘土量万吨,地下水基础储量1213方/日。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情况

2006年全省颁发勘查许可证942个,其中,变更73个、新立540个、延续309个、其他20个。其中,能源矿产25个(煤4个),黑色金属138个(铁矿115个),有色金属459个,贵金属235个(含金矿190个),稀有、稀散、稀土矿18个,非金属矿产64个,水气矿产3个。其批准登记面积9252.83平方千米,探矿权使用费279.59万元,其中,国有企业291个,集体企业5个,股份合作企业17个,有限责任公司464个,股份有限公司37个,私营企业125个,中外合资企业1个,外资企业1个,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个。全年发证集中在有色金属、贵金属、黑色金属矿。

全年颁发采矿许可证6251个。变更525个、新立914个、延续3723个、其他1089个;其中,能源矿产786个(煤769个、地热4个),黑色金属矿105个(铁98个),有色金属矿185个,贵金属56个(47个金矿),稀有、稀散稀土矿产79个,非金属矿5009个(水泥灰岩190个、化工矿产165个),水气矿产31个。批准登记面积1053.68平方千米,采矿权使用费411.26万元。发证主要集中在私营企业,采矿权证仍以非金属矿为主,能源矿中以煤矿为主,黑色金属矿以铁矿为主。其中,国有企业644个,集体企业247个,股份合作企业36个,联营企业167个,有限责任公司293个,股份有限公司118个,私营企业4739个,外资企业7个。

三、国土资源市场

(一)土地市场

1.土地市场建设

2006年全省全面贯彻落实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切实完善国土资源市场建设。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实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制度,积极开展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调研,在个别市、县进行了试点,进一步实行节约集约用地,科学合理供地。

2.土地一级市场

2006年全省土地供应情况。划拨232宗,面积752.61公顷;出让3821宗,面积5952.05 公顷,价款1757879.65万元,纯收益752345.48万元;其他1宗,面积0.44公顷,收入201.6万元。土地供应仍以出让为主,划拨、租赁等形式萎缩,招、拍、挂形成主流,面积达2998.15公顷,占出让面积的50.37%,占供应面积的44.71%。土地供应收入稳步提高,达175.79亿元,再创新高,2002~2006年每年分别比上年度提高46.61%,45%,44.51%,18.88%,16.43%。

图4 全省土地出让面积图

从图4看,全省土地出让主要集中在:住宅用地31.64%、工矿仓储用地48.92%、商服用地18.39%。住宅用地中仍以普通商品房为主,但所占比例下降为80.89%。2005年住宅用地中普通商品房所占比例为94.52%,2004年为90.65%,2003年为91.83%。

2006年各市土地出让情况如下:面积最大的是南昌市1114.62公顷,其次是赣州市 1019.57 公顷,最少的是萍乡市141.31公顷;收入较高的是南昌市53.78亿元,其次上饶市21.85亿元;平均单价19.69万/亩,比2005年略有回落。与2005年相比,出让单价总体变化不大,略有波动。但除景德镇、新余、宜春、抚州、上饶市略高于2005年,其他各市均略低于2005年。单价最高仍是南昌市32.17万/亩,景德镇市26.11万/亩,最低为赣州市8.86万/亩;纯收益较高的是南昌市24.51亿元,较低的为萍乡市,纯收益占成交价款的比例平均是42.8%,比2005年减少9.42%(图5)。

图5 各市土地出让收入单价曲线图

3.土地二级市场

2006年全省土地使用权交易情况良好。发生转让19379宗,转让面积1546.47公顷,转让金额473998.61万元;出租2010宗,面积24.36公顷,租金980.13万元;抵押 3951 宗,面积10060.84公顷,抵押价款3679093.83万元,贷款金额1626844.26万元,占抵押价款的比例全省平均为44.22%,2005年为41.11%。与2005年相比,面积、金额均有小幅上升。流转交易比2005年集中,主要是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和住宅用地,占流转交易的99.96%,其中工矿仓储用地占72.5%。

(二)探矿权采矿权市场

1.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

2006年,全省加强了矿业权管理,促进矿业权市场建设。全省新设立的采矿权实行公开、公正、公平有偿出让,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工作已全面推进。同时加强矿业秩序整顿,全面排查了探矿、采矿违法行为及违法管理行为,处理了一批问题矿山和勘查项目,注销了一批矿山采矿许可证。

2.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

探矿权出让2宗,多金属矿,挂牌价格729万元。

全年采矿权出让1138宗,金额9984.54万元。其中行政审批722宗,合同金额875.26万元;招标10宗,合同金额102.56万元;拍卖7宗,合同金额180.83万元;挂牌399宗,合同金额8825.89万元。其中招拍挂所占比例如下:宗数占36.55%,合同金额占91.23%,比2005年有明显提高,特别是招、拍、挂出让金额已成为出让收入的主要来源。出让仍以非金属矿为主,除铁矿3宗、钒矿1宗为有色金属外,其余均为非金属矿,占99.65%,非金属矿出让多以小宗沙石、粘土和建筑用沙石为主。出让金额以冶金用石英、建筑用灰岩、水泥用灰岩、建筑用花岗岩为主,分别占出让价款的9.48%,7.67%,37.31%,11.47%,五项合计占65.93%。

3.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

全年无探矿权转让。

全年采矿权转让12宗,价款10.54万元。其中,出售7宗,价款8.6万元,其他5宗,价款1.94万元。包括建筑用灰岩5宗,3.34万元;建筑用砂1宗,0.1万元;砖瓦用粘土4宗,5.5万元;建筑用凝灰岩2宗,1.6万元。

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一)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全省共发现土地违法用地3667件,涉及土地面积575.54公顷,其中涉及耕地177.86公顷。

全年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702件,涉及土地面积520.15公顷;已结案2773件(包括2005年未结案件),涉及土地面积474.45公顷;拆除构建物2424.93平方米,没收构建物286.64平方米,收回土地16.7公顷,其中耕地6.58公顷,收缴罚没款1869.99万元。

(二)地矿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全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立案查处矿产违法案件538件,其中,查处无证开采232件,越界开采138件,非法转让采矿权24件,破坏性开采7件,其他违法开采的128件,不按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8件;其他1件。已结案519件,共吊销采矿许可证22件,收缴罚没款773.68万元。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本年申请行政复议14件,包括行政处罚6件,行政许可证3件,其他5件。本年受理11件,本年审结9件,其中维持3件,变更1件,确认违法1件,撤销2件,撤回申请2件。本年未审结3件,审结率75%。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截至2006年底,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共有从业人员3375人,行政管理人员1827人。全省行政管理部门从业人员中大本及大专学历是主流,占61%。全省各级机关直属机构513个,职工6753人;乡级土管所1236个,职工6073人,其中专职土管员5775人,占95.09%,基本为专职人员。

2006年,全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经费收入共为50513.38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拨款33207.1万元,其他收入17306.28万元,没有取得中央财政拨款。

2006年度,全省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共有2411人次接受了政治理论、行政管理和业务知识培训,其中参加党校培训615人,行政学院44人,其他培训1752人(国外培训6人);接受学历教育的有929人,其中,博士生1人,硕士19人,本科273人,专科636人。

七、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建议

(1)继续执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管理和耕地保护政策,严格建设用地管理工作,确保全省耕地总量平衡和动态平衡,这是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

(2)完善土地市场建设,做好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进行内部挖潜,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和处置力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保障建设项目用地。

(3)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推进资源整合,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和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的保障能力,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4)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矿业权市场建设,严禁探矿权、采矿权非法交易,全面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制度。

(5)加强队伍建设,充实人员,提高法制意识,自觉依法依规办事。

贵州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全省国土资源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国土资源部的有关会议精神,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宗旨。以提高参与宏观调控能力、严格资源管理、加强整顿规范为重点;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为依托;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保障,不断加强国土资源基础业务和基层建设。通过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国土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 严把土地闸门,土地供应参与宏观调控的作用不断显现。

● 坚持服务中心,保障发展更加有力。

● 突出耕地保护,资源保护制度更加落实。

● 深入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更加合理。

● 加强地质工作,地质勘查取得新突破。

● 坚持标本兼治,维护权益更加切实有效。

● 狠抓基础建设,国土资源基础业务及基层建设不断夯实。

● 加大推进力度,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再上台阶。

● 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国土资源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据2006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结果,全省土地总面积为17615246.61公顷。其中:农用地15268847.90公顷,建设用地546721.23公顷,未利用地1799677.48公顷。与2005年相比,农用地减少18708.83公顷,建设用地增加6114.63公顷,未利用地增加12594.20公顷(图1)。

2006年全省土地利用与2005年相比,农用地中的园地有所增加,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有一定增加。原因是城市化进程的稳步推进、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增多、水库移民和环境移民安置、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

(二)土地利用情况

1.耕地面积结构变化情况

全省年初耕地4504987.69公顷,年内减少13070.90公顷,年内增加 2012.88公顷,耕地面积净减少11058.02公顷,年末耕地 4493929.67公顷。

全省耕地增加2012.88公顷,增加来源为:土地整理254.35公顷,开发1283.39公顷,复垦276.89公顷,农业结构调整198.25公顷(图2)。

图3 2006年贵州省耕地减少去向构成

2.建设用地

2006年贵州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强化对土地资源总量控制,坚持规划先行,进一步紧缩“地根”,从规划用途、项目性质、用地规模、产业政策等方面严把建设用地审查关,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用地计划指标重点用于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城市、城镇重要基础设施及教育、医疗、卫生等薄弱环节的建设,对能耗高、污染重、工艺落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项目坚决停止土地供应,较好地满足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没有发生违反规划、超计划批地等问题。2006年全省审批用地431宗,批准面积48593.98公顷,农用地36639.45公顷,耕地15731.17公顷。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9宗,批准面积43434.61公顷,农用地32613.14公顷,耕地12271.69公顷;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用地422宗,批准面积5159.37公顷,农用地4026.31公顷,耕地3459.48公顷,分别占国土资源部下达年计划的92.77%,99.98%。

(三)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情况

全省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加大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力度,土地开发整理投入明显增加。通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等增加农用地1678.39公顷,为计划的28.9%,其中耕地1595.67公顷,投入资金6760.94万元。

二、矿产资源现状

(一)矿产资源现状

全省已发现矿产110种以上,发现矿床、矿点3000余处。其中72种矿产不同程度探明了储量,主要储量产地1344处。以煤(煤层气)、铝、磷、锰、金、重晶石、水泥原料等最具优势,不仅资源丰富,而且现实经济优势明显,在全国或西部大开发中占有重要地位。具体如下:①煤矿是贵州省最重要的能源矿产,现有资源储量514.81亿吨,集中分布于西部的六盘水和毕节地区,尤其是可供开发利用的低硫优质煤丰富;②贵州是中国铝土矿的三大产区之一,集中产于中部,资源储量4.44亿吨;③贵州是我国三大磷矿的集中产区,是富磷产出最多的省区,集中于开阳、瓮福和织金等地区,资源储量27.4亿吨;④锰矿集中分布于遵义与松桃两地,资源储量7711万吨;⑤贵州是中国率先发现具工业价值微细粒浸染型金矿的省区,也是该类型金矿探明储量最多的地区,主要分布于黔西南,资源储量233.20吨;⑥重晶石集中分布在黔东南地区,资源储量1.15亿吨;⑦贵州是沉积岩的“王国”,水泥用灰岩及其配料资源丰富,分布广泛,遍及省内各地。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全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地质勘查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取得很好的找矿成效,商业性勘查投入比往年有所增长。2006年全省共投入地质勘查经费32206.88万元,比2005年增长34.7%,其中:中央财政拨款900.00万元,地方财政拨款2655.50万元,企事业投入22603.42万元,其他资金6047.96万元。全省地质经费投入中煤矿占50%左右。

2006年经地质勘查新发现矿产地8处,其中:煤矿1处、钒矿1处、铅锌矿3处、钼矿1处、金矿1处。新查明矿产资源情况:煤矿4204270千吨、钒矿62700吨、铅锌矿141870吨、铝土矿733万吨、金矿5868千克、磷矿13573千吨。

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潜力调查工作取得明显进展,通过调查,全省共有大中型国有矿山35个,属于危机矿山的已达22个。晴隆锑矿、戈塘金矿、独山半坡锑矿、息烽磷矿4个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项目已获国土资源部批准。

对外地质勘查工作开始起步,省有色地勘局在安哥拉国签订了卢卡拉和曾扎铁锰矿权合作经营合同,该合作项目已取得探矿权,探矿权面积5432平方千米,预测铁矿资源量10亿吨,锰矿资源量2亿吨。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情况

根据国家关于改革探矿权采矿权管理的新政策,贵州省规范管理行为,严格矿权审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的意见》等一系列配套文件,严格不同矿种、不同区域对探矿权采矿权的授予方式;并规定煤、磷、铝等矿种的行业准入条件。2006年对符合产业政策、矿产资源规划的申请,经审查后,新立探矿权522个,采矿权1414个。截至2006年底,全省经批准登记的有效勘查许可证1143件、采矿许可证8241件,批准登记面积24830.75平方千米,收取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780.53万元。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2006年,全省矿山企业7379个,其中大型矿山31个,中型矿山74个,小型矿山2329个,小矿4945个。矿山从业人员310037人,矿产开发产值191.47亿元,比2005年增加46%。利润45.52亿元,比2005年增加84%。

三、国土资源市场

(一)土地市场

1.土地市场建设

全省各市、县制定了本地区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并按要求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公布,及时向社会公布了已批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位置、名称、用地面积、开发利用情况等内容。

2.土地一级市场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规定,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强土地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作用,挖掘存量土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率。积极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建立土地有形市场,使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全省共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634宗,面积1546.4公顷,收取地价款75.02亿元,比2005年增加41.03亿元。其中,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1552宗,面积1089.52公顷,收取地价款69.21亿元。

3.土地二级市级

全省土地二级市场共转让61.46公顷,收入1.22亿元;出租41宗,面积26.77公顷,获租金110.09万元;抵押202宗,面积34.69公顷,获抵押价款1.21亿元。二级市场的运作有效地盘活了存量土地资产,促进了存量土地利用,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

(二)探矿权、采矿权市场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拟定下发了《关于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省、市、县各级在价款收入地方分成中的分成比例,并明确了收缴管理办法,理顺了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分配关系,并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为地县政府切实履行地质灾害治理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资金保障。

全省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采矿权1205宗,出让价款达5519.21万元。流转探矿权煤矿2宗、价款100万元,采矿权70宗、价款1032.54万元。

四、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一)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全省发现违法行为12914件,涉及土地面积1310.6公顷,其中耕地771.94公顷;其中有10864件是通过动态巡查发现的,涉及土地面积623.28公顷,耕地368.38公顷;有6847件违法行为被及时制止,未形成违法案件。与2005年相比,实际发生的违法行为件数上升37%、总面积下降12%、而耕地面积上升14.86%。本年全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结案5701件,涉及土地面积1297.71公顷,其中耕地752.59公顷,结案率为90.6%。全省共拆除违法构建物面积8883.86百平方米,没收构建物1635.52百平方米,收回土地35.49公顷,其中耕地20.61公顷,收缴罚没款6073.03万元。

土地违法行为虽然得到一定的遏制,但反弹冲动不容忽视。2001~2005年,违法案件件数总体呈逐年下降趋势,年度内新发生违法案件亦呈下降趋势,但2006年年度内新发生的违法案件却呈较强的上升趋势,件数比2005年上升了62.96%,涉案面积和占用耕地面积分别增长了218.27%和152.01%。通过两次与监察部门开展土地违法违规专项检查,特别是新增建设用地清理,对各地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又进行了一次彻底清查,清查发现经过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一度被打压下去的土地违法行为又有“死灰复燃”现象,形势不容乐观。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度全省立案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1343件,其中企事业单位834件,占违法案件总数的62.10%;集体28件,占违法案件总数的2.09%;个体481件,占违法案件总数的35.81%。立案查处的违法案件中,非法开采1316件,占违法案件的97.99%;非法勘查24件,占1.78%;不按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3件,占0.22%。其中无证开采260件,非法转让260件,越界开采130件,破坏性开采17件,其他366件(主要是查处省政府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本年结案1280件,结案率为95.30%。吊销勘查许可证6件,吊销采矿许可证289件,收缴罚没款4963.59万元,向司法机关移送犯罪嫌疑人42名(不包括联合办案追究的刑事责任人)。

通过矿产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加大了对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主要表现在:①针对非法转让矿业权频繁、恶意炒作矿业权、造成纠纷不断的问题,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关于规范矿业权转让行为的通知》,对非法转让矿权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和查处;②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拟定了《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炸封取缔非法采煤窝点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2006年9月~11月,经过精心组织,采取有力措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轰轰烈烈、深入扎实的炸封取缔非法采煤窝点专项行动;③对省政府决定关闭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的采矿许可证进行了吊销工作。通过以上工作对全省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取得了显著成效,2006年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违法案件的查处是2005年的2倍,吊销许可证是2005年的42.14倍,罚没款是2005年的4.33倍。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根据现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工作的具体实践,报经省政府批准发布了首批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执法依据182项,为依法行政提供了依据。《贵州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草案)》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颁布,于2007年3月1日正式施行。2006年全省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4件,比2005年增加17件。2006年受理61件,结案55件,未结案件6件。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人员培训情况

全省县级以上的国土资源行政管理人员共5527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718人,占总人数的31.08%;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4203人,占总人数的76.04%。

2006年各级国土资源管理人员参加各种院校培训人数674人次,学历教育459人次,通过各类院校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了各级国土资源管理干部的业务和政治素质。

七、地质环境与矿山环境

2006年全省共成功预报了13起地质灾害,避免1015人伤亡和4127.3万元的经济损失。兴义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被成功地运用到5月21日兴义市白碗窑镇神仙岩崩塌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中,使灾区66户村民及煤矿企业共579人无一人伤亡。

完成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的手机群发、信息发布、网上公布和电视预报工作。全省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全面展开,152人组成的宣讲团分赴18个重点县开展宣讲培训工作,同时采用农村远程教育系统、播放防治地质灾害知识专题片,全省共413万基层干部和村民接受了培训宣传。

地质灾害治理省级专项资金首批安排了思南、石阡、三都、桐梓4个治理项目共299万元,纳雍县鬃岭镇左家营村崩塌、沿河县城区滑坡治理、平塘县六硐石龙过江滑坡3个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获国家治理经费500万元。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逐步启动。开阳洋水磷矿区、遵义锰矿、务川汞矿、万山汞矿、贵阳金西煤矿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获中央财政治理资金4440万元。

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公园建设稳步推进。平塘国家地质公园和关岭化石群国家地质公园揭碑开园;万山汞矿国家矿山公园建设项目正在实施;绥阳双河洞、关岭化石群、织金洞、兴义4个国家地质公园再次获得国家地质遗迹保护项目补助资金820万元;三叠纪世界地质公园申报积极推进;首次编辑出版了《贵州省古生物化石精品》画册。

八、测绘测量工作

2006年,贵州省编制完成《贵州省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贵州省测绘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并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组织完成了100个GPS(C级)点的布设、埋石、测量工作和175幅1∶1万3D产品和320幅1∶1万地形图调绘;获得国家测绘局对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测绘专项补助经费250万元;为政府及相关部门无偿提供基础测绘成果服务,基础测绘成果共建共享真正取得实效。测量标志管理纳入了建设用地和矿权审批监管流程,改变了测量标志迁建补偿的被动局面。测绘工作在宏观决策、资源管理、重大战略和工程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

九、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一)耕地保护与经济建设用地的矛盾

贵州省人多地少,耕地质量差,地块破碎。贵州省山地占土地总面积的70%以上,是我国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省份,耕地资源严重匮乏。因此贵州省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基本农田与经济建设占用耕地的矛盾比较突出,处理好严格保护与支持发展关系的任务十分艰巨。

(二)国土资源管理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占补平衡”工作体制与“占补平衡”形势的发展不相适应,完成“占补平衡”任务的难度较大。

(三)地质勘查工作滞后,矿产资源保障程度不均

由于近年来国家对贵州省固体矿产勘查的投入减少,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的规模也在缩小,找矿的难度增大,因此找矿的成功率不高。商业性勘查资金大多集中在对已有矿产地的进一步勘查上,尤其集中在风险小的煤矿上,对国家急需的支柱性矿产的勘查投入很少,因此除煤矿外新发现的矿较少。

重要原材料产量年均增长率均在6.97%以上,锑、锰高达97%以上,煤、磷、铝土矿、锰等需求增长也较快,而资源储量的补充明显低于资源储量的消耗。为确保矿产资源稳定持续供应,迫切需要加强地质勘查工作,尤其需要加强找矿理论研究、接替资源战略规划工作。

(四)矿业结构不尽合理,产业链短,资源综合利用率低

矿山生产规模以小型为主,除磷、锰、重晶石以大中型为主外,其他矿山均以小型为主。现有矿山中,小型矿山及小矿个数比例较大,矿山生产技术装备总体水平低,开发利用方式粗放,对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效率低,在开采炼冶过程中,综合回收率低,矿业加工产业链短,矿产品多为原矿或粗加工产品,精加工产品较少,经济效益不高。

(五)国土资源破坏和生态退化严重

由于贵州省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生态环境较为脆弱。由于山地面积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70%以上,山高坡陡,喀斯特地貌发育,气候湿润多雨、降水集中,加之对资源开发利用不当,造成植被严重破坏,水土流失严重。目前贵州省由于水土流失造成的石漠化问题已经相当严重。贵州省属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目前全省已调查到的地质灾害点13482处,其中有隐患的灾点7713处,受威胁人数达573012人,其中多为因采矿等人类活动而引起;矿山开采普遍存在重开发、轻生态环境保护的现象,矿山开采对矿山地质环境的破坏和对生态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需尽快加大对环境的综合有效整治。

十、2007年全省国土资源工作要点

2007年国土资源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及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会议精神,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总要求,以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为中心,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坚持从严管理、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全面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迎接党的十七大和省十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落实从严土地管理、加强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

(2)深入开展整顿规范工作,切实提高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

(3)切实加强地质工作,努力实现找矿新突破。

(4)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5)大力加强基础建设,不断提高支撑保障能力。

(6)深化“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全面提升国土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

新一年国土资源工作概括起来就是:守住一条红线,即坚决守住基本农田面积这条红线;提高两个能力,即努力提高参与宏观调控及资源的监测监管两个能力;统筹三个关系,即统筹兼顾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严格管理与优质服务、依法办事与提高效率三个关系;贯彻四个文件,即全面贯彻国发[2004]28号文件、国发[2005]28号文件、国发[2006]4号文件、国发[2006]31号文件四个文件精神;突出五个重点,即突出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土地整理复垦、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地质灾害防治、反腐败体系建设五个重点;抓好六项基础,即切实抓好土地调查、基础测绘、队伍建设、电子政务建设、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六项基础工作。

浙江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2005年,浙江省国土资源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坚决执行中央宏观调控政策,严把土地闸门关,治理整顿土地市场,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努力提高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各级国土资源综合统计部门面对任务重、压力大、困难多的新形势,齐心协力,克难攻坚,严谨扎实地做好各项统计工作,为经济发展和领导决策提供了翔实、准确、可靠的基础数据。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2005年浙江省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统计资料显示,全省现有土地总面积10 539 734.17公顷,其中农用地 8 711 454.28公顷,占 82.65%;建设用地 940 851.94公顷,占8.93%;未利用地887 427.93公顷,占8.42%。农用地中,耕地1 947 670.37公顷,园地655 400.70公顷,林地5 620 498.18公顷,牧草地528.74公顷,其他农用地487 356.29公顷。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726 299.7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79 966.52公顷,水利设施用地134 585.63公顷(图1)。

图1 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

(二)土地利用状况

1.农用地

全年耕地减少121 397.33公顷,其中建设占用耕地24 566.15公顷,生态退耕306.51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75 770.81公顷,灾毁耕地547.82公顷。

继续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2005年建设占用基本农田2 849.44公顷,补划2 849.75公顷,年末基本农田1 808 917.94公顷,与2004年持平。

2.建设用地

改革建设用地指标管理办法,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供地,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2005年,将国家下达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全部留在省里,对省政府确定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大项目,其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直接戴帽下达,既保障了国家和省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又防止了低水平重复建设,促进了全省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全年省级人民政府共批准新增建设用地17 569.57公顷(计划指标3 977.41公顷、折抵指标11 788.05公顷、复垦指标1 483.87公顷、盘活指标320.24公顷),其中耕地11 024.09公顷(计划指标2 797.83公顷、折抵指标6 838.30公顷、复垦指标1 160.80公顷、盘活指标227.16公顷)。全省用地量最大的是杭州市和宁波市,分别占总用地量的18.89%和14.64%。用地量最少的是丽水市和舟山市,两市合计仅占总用地量的7.78%。2005年全省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情况见图2。

图5 2005年全省采矿权出让情况

3.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

2005年转让探矿权3宗,价款302.24万元。采矿权转让11宗,价款1 368.30万元,全部为出售。

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1.立案情况

2005年全省共立案14 321件,其中土地违法案件14 026件,矿产违法案件295件。立案查处的14 026件土地违法案件中,涉及土地面积8 796.69公顷,其中耕地6 175.37公顷。在土地违法案件中,历年隐漏案件10 555件,涉及土地面积7 275.17公顷,其中耕地5 231.38公顷;本年新发生的土地违法案件3 471件,涉及土地面积1 500.37公顷,其中耕地943.99公顷。在矿产违法案件中,勘查案件1件,为企事业单位越界勘查;开采案件294件,按违法主体分类,多为个人违法,占83.33%,按类型分类,多为无证开采,占67.35%。

2.查处情况

2005年全省共查处违法案件14 316件,未结案件283件。其中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4 026件,未结案件267件;查处矿产违法案件290件,未结案件16件。通过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共拆除建筑物、构建物453.34公顷,没收建筑物、构建物3 443.13公顷,收回土地2 617.77公顷,其中耕地1 639.21公顷,收取罚没款100 853万元。通过查处矿产违法案件,收取罚没款448.98万元。

3.主要特点

(1)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量有所增加 2005年全省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4 026件,比2004年增加32.62%。原因是:2005年,全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国发[2004]28号),切实加大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通过组织开展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清查、土地违法案件专项执法检查、集中处理“四访”问题和重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督查工作,发现和严肃查处了一批土地违法案件。

(2)土地违法案件绝大部分是历年遗漏案件 2005年发现的15 977件土地违法案件中,其中历年遗漏11 089件,占69.41%;2005年查处的14 026件土地违法案件中,其中处理隐漏案件10 391件,占74.08%。

(3)坚持查事和查人相结合 2005年全省共对143个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责任人提出了行政、党纪处分建议,其中行政处分建议53人、党纪处分建议90人。99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努力做到查事与查人相结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取得了群众的信任,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

(4)土地违法案件以非法占地为主 2005年当年立案土地违法案件3 471件,涉及土地面积1 500.37公顷,其中耕地面积943.99公顷。在查处的这些案件中,未经批准占地3 375件,涉及土地面积1 407.79公顷,其中耕地面积858.25公顷,分别占本年发生案件立案数的97.23%、93.83%、90.92%。

(5)矿产违法案件发案率较低,主要集中在个人违法 2005年共立案矿产资源违法案件295件,占立案的全部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2.06%,其中涉及企事业单位19件,集体31件,个人245件,个人违法案件占矿产违法案件总数的83.05%;成为主要违法者。

4.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

(1)浙江省土地资源紧张,人地矛盾比较突出,经济社会发展较快,土地需求与供给矛盾十分尖锐,一些单位用地“饥渴”,为了追求发展,违法用地。

(2)一些地方政府没有真正树立科学发展观和依法用地观念,片面强调发展经济和项目工程进度,重点工程未批先建违法用地现象时有发生。

(3)一些基层政府和村级组织、个人受经济利益驱动,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以地生财,导致违法用地。

(4)少数干部、群众的国土资源国情、国策、国法意识不强,依法用地、集约用地、依法保护耕地的观念淡薄。

(5)个别地方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力度不够,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99件,2004年底未结案的有13件,审结101件,年底未审结11件。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至2005年底,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年末从业人员2 31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 926人;直属单位职工4 515人;乡级国土所4 608人。全年收入总额48 940.44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拨款46 366.16万元,其他收入2 574.28万元。全年参加干部培训405人次,比2004年增加15.38%,其中党校培训92人次,行政学院培训38人次。学历教育185人,当年1人获得学士学位。

七、问题与建议

1.问题

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全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夯实基础工作,稳步推进体制改革,全面加强土地管理,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但也暴露出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主要表现在:①土地供需矛盾越来越大,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压力增大;②土地信访事件居高不下,群体性事件仍时有发生;③体制改革带来的队伍建设任务加重,机制和机构不适应现象有所抬头。

2.建议

(1)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垂直管理体制,重点加强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健全管理机制,落实培养措施。

(2)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完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努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进一步做好矿产储量管理、地质调查、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拓宽地质工作的服务领域和市场地域,调整产业结构,抓好技术升级,确保地勘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福建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2005年,在福建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国土资源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七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以服从大局、服务中心、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重点,以改革创新、拓展空间为动力,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不断提高国土资源调查、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较好地处理了国土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支持经济发展与保障农民权益的关系、依法行政与提高工作效率的关系,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05年来我省国土资源综合统计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根据2005年全省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全省辖区土地总面积12 401 563.79公顷,主要地类面积为:

农用地 10 764 550.43公顷

耕地 135 399.02公顷

园地 619 395.86公顷

林地 8 325 398.73公顷

牧草地 2 626.39公顷

其他农用地 463 139.77公顷

建设用地 588 856.02公顷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461 308.81公顷

交通用地 67 109.55公顷

水利设施用地 60 437.66公顷

图9 2005年福建省干部培训及学历培训情况图

七、问题与建议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要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实施方案,在七个专题调研报告经国土资源部审查批准后,全面铺开。根据全国土地利用规划纲要、海峡两岸经济区建设纲要、全省“十一五”规划纲要,产业布局规划、省直属各有关部门“十一五”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布局,确定中心城市和城镇、农村居民点建设规模、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和建设用地控制目标。

(2)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确保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需求。①加强规划引导,鼓励和引导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②大力盘活存量土地。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处置闲置土地的若干意见》,为新项目的落地提供空间。③研究制定工业项目土地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在建设项目审批、用地预审和供地审查时,坚持以项目用地、以投资额定用地量,对无特殊工艺要求的工业项目,要求建设多层次厂房,杜绝圈而不用、小项目大圈地等浪费土地的行为。

(3)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确保粮食安全。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实行图、表册和实地“三位一体”的管理,做到保护图、保护地块、保护责任“三落实”。积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扩大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全省连续多年耕地占补平衡。

(4)加强矿产资源管理,规范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秩序。继续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严厉打击无证非法采矿,努力实现“无证非法采矿查处率100%”的目标,积极推进矿业权市场的建设,不断优化矿山布局和矿业结构,继续抓好“青山挂白”专项整治,使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五江一溪”两侧有“挂白点”的生态环境得到逐步恢复。

(5)坚持执政为民,维护群众利益,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坚持征地补偿费直接支付方式,确保征地补偿费及时直接发放到被征地农民手中,并加强对征地补偿费用的跟踪监督管理,有效防止拖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现象的发生。

(6)推进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不断提升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水平。要继续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金土工程”建设,切实提高信息化水平。要充分利用已有的网络平台,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和预警系统、开通“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网上交易系统”、加快采矿权网络审查系统建设,实现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网上挂牌交易、采矿权网上审批。

四川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2005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坚定不移地推进“三个转变”,深化改革,锐意进取,攻坚破难,狠抓落实,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巩固和保持了国土资源事业蓬勃向上发展的良好势头,为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倾力依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强力推进国土资源市场化配置,土地资产运营、矿业权市场建设取得新进展。

●大力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全面深入开展矿产开发秩序整顿与规范,努力创造又快又好发展的环境。

●大力维护和实现群众利益,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着力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和班子建设,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截至2005年10月31日,全省土地利用现状:农用地 42 425 828公顷(耕地5 996 290.12公顷,园地721 392.29公顷,林地19 627 796.94公顷,牧草地13 715 753.88公顷,其他农用地2 364 594.77公顷);建设用地1 562 221.96公顷(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 334 406.0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28 536.99公顷,水利设施用地99 278.90公顷);未利用地4 417 556.99公顷(其中未利用土地3 701 895.84公顷,其他土地715 661.15公顷)。各地类面积及比例见表1。

表5 2005年全省新增建设用地构成情况

(2)建设用地审批和土地征用情况 2005年全省共批准建设用地15 996.70公顷,其中农用地11 039.37公顷,耕地为7 447.05公顷。批准建设用地包括国务院批准和省级批准用地。

2005年全省批准建设用地中,分批次建设用地为6 632.06公顷;单独选址建设用地9 586.77公顷。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分批次建设用地为1 663.16公顷,单独选址建设用地8 282.15公顷。

2005年全省省级政府批准征用农用地为4 793.68公顷,其中耕地3 670.70公顷。征地总费用为444 493.31万元,安置农业人口111 987人。

3.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

2005年全省完工验收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项目449个,土地面积14 295.61公顷,总投资额为52 812.89万元,其中增加农用地的5 921.27公顷。土地整理增加面积10 449.34公顷,占增加总数的73.09%,投资额为23 239.46万元,占总投资额的44%,其中整理为农用地的2 489.61公顷。土地开发增加面积3 109.8公顷,占增加总数的21.75%,投资额为23 033.01万元,占总投资额的43.62%,其中开发为农用地的为2 751.12公顷。土地复垦增加面积736.47公顷,占增加总数的5.16%,投资额为6 540.42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2.38%,其中复垦为农用地的为680.54公顷。全省的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以整理为主。

2005年全省完工验收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项目中,省级项目107个,面积为6 775.32公顷;市级项目91个,面积为4 782.32公顷;县级项目251个,面积为2 737.97公顷。

二、矿产资源

(一)矿产资源现状

四川省成矿地质条件优越,蕴藏了丰富的矿产资源,是我国矿产种类齐全,资源较丰富的省份之一。已有探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四大类:能源矿产(煤、石油、天然气、铀矿等);金属矿产(铁矿、锰矿、铅锌矿、金矿等);非金属矿产(硫铁矿、芒硝、盐矿、磷矿、石灰岩、花岗岩、大理石等);水气矿产(地下水、矿泉水)。四川省在国内相对具有矿产种类齐全、矿种配置组合较好、矿床分布集中的优势。

目前全省已形成了包括能源、黑色冶金、有色金属、化工、建材、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加工的生产体系。矿业已成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截至2005年底,全省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的矿种有81种(亚矿种90种)。查明资源储量的90种亚矿种中,能源矿产4种,金属矿产34种,非金属矿产50种,水气矿产2种;有35种的矿产资源储量位居全国前5位,其中列第一位的有钛矿、钒矿、硫铁矿、熔炼水晶、光学萤石、玻璃用脉石英、白垩和铸型用砂岩8种、列第二位的有铁矿、钴矿、芒硝、石榴子石、砖瓦用砂岩、晶质石墨和石棉7种、列第三位的有稀土(折合氧化物)、碘矿、铂族金属、镉矿、熔剂用灰岩、毒重石6种、列第四位有天然气、镍矿、铷矿、锗矿、霞石正长岩、玻璃用白云岩、盐矿、海泡石粘土和蓝石棉、云母10种、列第五位的有炼镁用白云岩、铯矿、铍矿和磷矿共4种。

全省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特点如下:①矿种较齐全,矿产资源总量丰富,人均资源占有量仍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②大型或特大型矿床分布集中,有利于形成综合性的矿物原料基地;③矿床的共伴生矿产多,具有重要的综合利用价值,但增加了采矿和选冶工艺难度;④部分重要矿产以贫矿和低品质矿石为主,富矿不足,矿产资源具有良好的找矿前景。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2005年全省共投入勘查费用21 242.4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4 475万元,地方财政拨款8 756.08万元,企事业投入7 572.23万元,其他投入439.11万元。投入勘查人员2 697人,对煤、铁、锰、铜、铅锌矿、多金属矿、铝土矿、镍矿、铂矿、金矿、磷矿、重晶石、化肥用石灰岩和矿泉水等进行了勘查。机械岩心钻探工作量为103 825米,坑探工作量达15 357米。

2005年全省新发现矿产地8处,其中铜矿2处,资源量为155 600吨(金属);铅锌矿2处,资源量为514 200吨(金属);金矿3处,资源量为4 882千克(金属);磷矿1处,资源量为4 390千吨(矿石)。

2005年全省新查明矿产资源量的矿种有:煤21 150千吨,铁矿694万吨(矿石),铜矿68 800吨(金属),铅锌矿400吨(金属),金矿7 006千克(金属),磷矿27 520千吨(矿石),锰矿基础储量为1 210万吨(矿石)。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情况

2005年全省矿业权审批管理日益规范。到2005年底全省有效勘查许可证共714个,批准登记面积为8 889.38 平方千米,矿业权使用费为72.94万元;全省有效采矿许可证6 844个,批准登记面积3 160.57平方千米,矿业权使用费4 633.17万元。

在有效的勘查许可证中,经济类型以国有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为主。分别占了45.1%和22.27%。矿种以有色金属矿产和贵金属矿产为主,分别占了33.61%和33.05%。

在有效的采矿许可证中经济类型以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为主,分别占了16.29%和65.72%;矿种以能源矿产和非金属矿产为主,分别占了30.57%和63.53%。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按照经济类型分,2005年全省共有矿山企业7 884个,从业人员481 885人,年产矿量22 059.82万吨,矿山企业工业总产值为1 771 891.36万元,利润总额为153 355.93万元,与2004年同期相比,工业总产值、利润总额都有所增长。

三、国土资源市场

(一)土地市场

1.土地一级市场

2005年,全省进一步深化“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转变”工作,积极应对市场新情况,在2004年的基础上,全省经营土地取得明显成效。

2005年全省共供应土地11 634.67公顷,其中以出让、划拨和租赁方式供地面积依次占73.48%、17.51%和8.79%。全年共出让土地30 478宗,出让面积8 549.71公顷,合同价款3 942 437.87万元,土地纯收益为2 630 110.92万元;划拨土地1 159宗,面积2 036.81公顷;租赁1 220宗,面积1 023.14公顷,获土地租金50 177.72万元;其他供地方式122宗,面积25.01公顷,收入2 911.99万元。与2004年同期相比,土地出让宗数增加759宗,增加2.55%;出让面积增加164.72公顷,增加1.96%;出让纯收益增加516 938.83万元,增加24.46%。

在土地出让中,土地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面积虽占34.36%,但土地成交价款却占了53.59%,纯收益占了59.05%。

土地出让类型主要用于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和住宅用地,分别占用地类型总量的17.46%、13.48%和66.39%。

2.土地二级市场

全省积极推动土地二级市场,转让土地 77 340宗,面积 2 596.76公顷,转让金976 403.87万元;出租土地2 130宗,面积21.78公顷,获租金1 156.25万元;抵押土地21 478宗,面积8 630.96公顷,获抵押金2 687 027.49万元。有效地盘活了存量土地,促进了全省存量土地利用,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在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类型中还是以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最多。

(二)探矿权采矿权市场

1.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

2005年探矿权出让56宗,其中,行政审批2宗,拍卖48宗,挂牌6宗,总合同金额为22 948.3万元;采矿权出让1 254宗,其中:行政审批252宗,拍卖279宗,挂牌723宗,总合同金额为65 061.34万元。探矿权出让矿种有煤、铁矿、铜矿、锰矿、铅锌矿、磷矿、水泥用灰岩等;采矿权出让矿种有煤、铁矿、铅锌矿、金矿、建筑用白云岩、砖瓦用页岩、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建筑石料用灰岩等。

2.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

全省探矿权转让38宗,转让价款9 241.14万元。其中出售20宗,价款5 434.5万元;作价出资17宗,价款3 656.64万元;其他转让1宗,转让价款150万元。转让矿种有煤、铅矿、铜矿、锰矿、金矿、铅锌矿、多金属矿、锡矿、银矿、锶矿、冶金用石英岩、硫铁矿等。

全省采矿权转让260宗,转让价款50 769.47万元。其中出售245宗,价款49 594.91万元;作价出资12宗,价款888.76万元;其他转让3宗,转让价款285.8万元。转让矿种有煤、铅锌矿、铁矿、铜矿、金矿、长石、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砂等。

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一)土地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

2005年全省统计发现违法案件4 446件,涉及土地面积3 024公顷,其中本年发现违法3 466件,历年隐漏案件980件;全省立案查处2 762件,涉及土地面积1 412.7公顷,结案2 753件,涉及土地面积1 405.68公顷,结案率达99.7%,是近三年结案率最高的一年。在立案查处的案件中:本年发生违法案件1 973件,涉及土地面积874.78公顷,结案1 918件,涉及土地面积835.66公顷;隐漏案件789件,涉及土地面积537.92公顷,结案770件,涉及土地面积535.76公顷;本年发生案和隐漏案的结案率达到97%。全省拆除违法用地构建物9 614.15万平方米;没收构建物2 083.43万平方米,均高于2004年;收回土地116.33公顷,罚没款3 583.02万元。土地动态巡查发现违法行为5 208件,巡查制止违法行为4 652件,制止率为89%,较2004年有所提高,挽回经济损失432.39万元。

2005年全省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中追究责任人责任共15人次,其中刑事移送2人,刑事处罚7人;给予党纪处分及处分建议各1人;给予行政处分3人,行政处分建议1人。

(二)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

2005年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统计显示,本年立案1 008件,其中无证开采596件,占矿产违法案件立案总数的59%,是矿产违法案件发案率最高的一类;第二类属越界开采173件,占矿产违法案件立案总数的17%;非法转让采矿权70件,无证勘查14件。矿产违法案件全年结案998件,结案率为99%。吊销采矿许可证25件,吊销勘查许可证1件,罚没款1 804.3万元,高于2004年同期4.9 倍,有13人次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有7人次被刑事处罚,7人次被刑事移送。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2005年全省共申请复议48件,其中:行政处罚24件,行政许可8件,行政强制措施4件,不作为1件,其他11件;审结29件,其中:维持15件,撤销4件,撤回申请5件。行政复议情况同2004年相比数量略有上升。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全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从业人员8 02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3 670人。年末从业人员中,研究生以上127人,大学本科及大专5 542人,高中及中专1 961人,初中及以下399人。事业单位811个,职工人数5 616人;乡级土地所2 311个,人员5 168人,其中专职4 248人,兼职920人。经费收入为85 645.28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拨款74 002.57万元,其他收入11 642.71万元。

全省在2005年度参加各种院校培训毕业或结业人数达744人次,其中参加党校学习248人次,行政学院学习184人次,其他培训312人次。参加学历教育232人,本年取得硕士学位4人,学士学位2人。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各级国土资源管理干部的业务水平和政治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七、问题与建议

2005年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任务重,压力大,成效显著,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充分肯定。但是,我们要看到成绩只是阶段性的,成果并不巩固,离严格科学高效的要求还有差距。

1.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

(1)面临高速发展和严格保护的双重压力,使人地矛盾更加尖锐,工作难度明显加大。

(2)在一定时空范围内市场化配置土地、矿产资源还有阻力和障碍。

(3)违法占地、非法采矿、浪费资源的现象时有发生,分散粗放利用资源的现象还比较突出,干部深陷非法利益的格局还没有彻底打破。

(4)国土资源管理在一些地方还比较薄弱,依法行政水平不高,执法不严,执法难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5)国土资源体制改革任务还很重,基层国土所改革尚未到位。

2.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1)坚持最严格的资源保护制度,保证全省经济平稳快速发展。

(2)为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全力支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3)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4)坚定不移地推进“三个转变”,坚持市场化配置资源。

(5)扎实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矿产资源,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6)继续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和土地市场秩序。

(7)切实加强地质工作,提高资源保障能力。

(8)坚持以人为本,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办好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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