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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部的一百万种死法_西部的一百万种死法最后出现的黑人是谁

发布日期:2020-02-22 10:41:00编辑:音乐人

西部的一百万种死法最后出现的黑人是谁

姜戈
姜戈是另一部电影《被解救的姜戈》的主角,
在电影《死在西部的一百万种方式》结尾部分
作为 彩蛋人物出现
由黑人明星 杰米福克斯 饰演

电影在西部一百万种死法"全部"台词下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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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的事迹,要那种经过N次失败,最后取得很大成功

  研究炸药 在诺贝尔之前,很多人研究和制造过炸药,中国的黑色火药早已传到欧洲。意大利人苏伯莱罗,在1847年发明的硝化甘油,是一种威力比黑色火药大得多的猛烈炸药。但是,这种炸药特别敏感,容易爆炸,制造、存放和运输都很危险,人们不知道该怎么使用它。 1862年初,诺贝尔的哥哥试图用硝化甘油制造出更好的炸药。他想:硝化甘油是液体,不好控制,要是把它和固体的黑色火药混合在一块,按说可以做成很好的炸药。他反复试验,结果发现:这种炸药放置几小时后,爆炸力就大大减弱,没有实用价值。 老诺贝尔失败了。诺贝尔继续了他的研究。 过去,人们是用点燃导火索的办法,来引起黑色火药爆炸的,安全可靠。但是,这种办法却不能使硝化甘油发生爆炸。硝化甘油既容易自行爆炸,又不容易按照人的要求爆炸,所以在发明以后的十几年间,除了用来治疗心绞痛外,并没有人把它当炸药用。 1862年的五六月间,诺贝尔做了一次十分重要的实验: 在一个小玻璃管内盛满硝化甘油,塞紧管口;然后,把这个玻璃管放入一个稍大一点的金属管内,里面装满黑色火药,插入一只导火管后,把金属管口塞紧;点燃导火管后,把金属管扔入水沟。结果,发生了剧烈的爆炸,显然比同等数量的黑色火药的爆炸要猛烈得多。这表明所有的硝化甘油已经完全爆炸。 这个情况启发了诺贝尔,使他认识到:在密封容器内,少量的黑色火药先爆炸,可以引起分隔开的硝化甘油完全爆炸。 1863年秋,诺贝尔和他的弟弟一起,在斯德哥尔摩海伦坡建立了一所实验室,从事硝化甘油的制造和研究。经过多次的试验,这年的年底,诺贝尔终于发明了使硝化甘油爆炸的有效方法。 起初,诺贝尔用黑色火药作引爆药;后来,他发明了雷管来引爆硝化甘油。1864年,他取得了这项发明的专利权。 初获成功之后,接着来的,是巨大的挫折。1864年9月3日,海伦坡实验室在制造硝化甘油的时候发生了爆炸,当场炸死了5人,其中包括诺贝尔的弟弟。 这个祸事发生以后,周围居民十分恐慌,强烈反对诺贝尔在那里制造硝化甘油。结果,诺贝尔只好把设备转移到斯德哥尔摩附近的马拉湖,在一只船上制造硝化甘油。 几经波折,1865年3月,诺贝尔在温特维根找到一处新厂址,在那里建造了世界上第一个硝化甘油工厂。 3、炸药家族 在诺贝尔前进的道路上,真是荆棘丛生。世界各国买了他制造的硝化甘油,经常发生爆炸: 美国的一列火车,因炸药爆炸,给炸成了一堆废铁;德国的一家工厂,因炸药爆炸,厂房和附近民房,全部变成一片废墟;“欧罗巴”号海轮,在大西洋上遇到大风颠簸,引起硝化甘油爆炸,船沉人亡。 这些惨痛的事故,使世界各国对硝化甘油失去信心,有些国家,甚至下令禁止制造、贮藏和运输硝化甘油。面对这种艰难的局面,诺贝尔没有灰心,他深信完全有可能解决硝化甘油不稳定的问题。 一年过去了。诺贝尔在反复试验中发现:用一些多孔的木炭粉、锯木屑、硅藻土等吸收硝化甘油,能减少容易爆炸的危险。最后,他用一份重的硅藻土,去吸收三份重的硝化甘油,第一次制成了运输和使用都很安全的硝化甘油工业炸药。这就是诺贝尔安全炸药。 为了消除人们对硝化甘油炸药的怀疑和恐惧,1867年7月14日,诺贝尔在英国的一座矿山做了一次对比实验:他先把一箱安全炸药放在一堆木柴上,点燃木柴,结果,这箱炸药没有爆炸;他再把一箱安全炸药从大约 20米高的山崖上扔下去,结果,这箱炸药也没有爆炸;然后,他在石洞、铁桶和钻孔中装入安全炸药,用雷管引爆,结果,都爆炸了。这次实验,获得了完全的成功,给参观的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诺贝尔的安全炸药,确实是安全的。 不久,诺贝尔建立了安全炸药托拉斯,向全世界推销这种炸药。从此,人们结束了手工作坊生产黑色火药的时代,进入了安全炸药的大工业生产阶段。 1873年,诺贝尔的安全炸药托拉斯,在巴黎设立了一个总办事处,附设一个实验室。他在这里做了许多实验,改进炸药的制造方法。 诺贝尔的安全炸药比黑火药的威力大得多,又安全可靠,所以销售量直线上升,逐渐风行全世界。1867年卖出11吨,到1874年,就卖出了3000吨。 安全炸药也有缺点。缺点之一,就是爆炸力没有纯粹的硝化甘油大。正是由于这种原因,有的地方,仍然冒险使用硝化甘油做炸药。 怎样找到兼有硝化甘油的爆炸力,又有安全炸药的安全性能的新炸药,一时成为许多发明家努力寻求的目标。这一回,又是诺贝尔首先获得了成功。 有一天,诺贝尔在实验室工作的时候,手指被割破了,顺手用一种含氮量比较低的硝酸纤维素敷住了伤口。那天晚上,因为伤口疼痛,不能入睡,他躺在床上琢磨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如何才能使硝酸纤维素同硝化甘油混合。 硝酸纤维素,是用纤维素同硝酸和硫酸的混合酸互相作用制成的,是一种很容易着火的东西。因为硝酸和硫酸的混合比例不同,作用的时间长短不同,生成的硝酸纤维素的含氮量有高有低。诺贝尔很早就想把硝化甘油和硝酸纤维素混合起来,制成炸药,一直不能成功。 现在,诺贝尔从敷料能够吸收血液这件事得到了启发,忽然想到能不能用含氮量较低的硝酸纤维素,来同硝化甘油混合呢?他一骨碌爬起来,忘记了手指的疼痛,跑到实验室,一个人做起实验来了。他把大约一份重的火棉,溶于九份重的硝化甘油中,得到一种爆炸力很强的胶状物——炸胶。 第二天,当诺贝尔的助手华伦巴赫上班时,一种新型的炸药——炸胶已经制成了。华伦巴赫又惊又喜,十分佩服他这种如醉如痴的干劲。 经过长年累月的测试,1887年,诺贝尔把少量的樟脑,加到硝化甘油和火棉炸胶中,发明了无烟火药。直到今天,在军事工业中普遍使用的火药,都属于这一类型。 无烟火药比黑色火药的爆炸力大得多,而且爆炸时燃烧充分,烟雾很少,所以人们称它为无烟火药。 制造炸药,一要爆炸力强,二要安全可靠,三要按照人的要求随时爆炸。诺贝尔制成了安全炸药、无烟火药,又制成了引爆用的雷管,很好地解决了这三大难题。 人们称诺贝尔是炸药大王,他是当之无愧的。 诺贝尔研究炸药,始终重视把研究成果应用到生产上去。他认为:只有在生产上取得实际效果的发明,才是有用的。所以,他的发明能很快应用在生产上,并且立即得到实在的经济收益。 1863年,诺贝尔发明了硝化甘油引爆剂。当年秋天,他就在自己家里的实验室,开始制造硝化甘油和引爆剂;1865年,就在斯德哥尔摩郊外,建起了第一座硝化甘油工厂。 1866年,诺贝尔制成了安全炸药,第二年就投入了生产。3年后,年销售量由11吨增加到424吨,7年后,激增至3120吨。 诺贝尔开创了科学研究成果迅速地应用于生产的先例。 4、博学多才 炸药发明家诺贝尔,知识丰富,兴趣广泛,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人。他对电学、光学、机械学、生物学、生理学都相当了解,时常把自己的研究,和其他学科联系起来加以思索。他说:“各种科学彼此之间是有内在联系的,为了解决某一科学领域里的问题,应该借助于其他有关的科学知识。” 诺贝尔一生共得到各种各样的专利权355项。晚年,他做过人造丝和人造橡胶的试验,虽然没有成功,但对后来的发明,却有不少帮助。 一提到诺贝尔,人们都称赞他是伟大的发明家,很少有人知道他还是个诗人和文学爱好者。他喜欢阅读瑞典、英、法、德、俄文的各种文学名著。他特别喜欢英国诗人雪莱的诗。在他写的一篇抒情诗中,有过这样的句子: “我只知道专心读书探索大自然,吸取渊博而浩瀚的知识宝泉。”他还写过《兄弟与姐妹》、《最快乐的非洲》等小说,笔调清新,词句优美,独具一格。于1896年12月10日去世。
  编小爱迪生12岁那年,就开始在火车上卖报,他每天赶早班火车到达底特律,然后晚上9点钟再搭晚班火车赶回休伦港。小小年纪的爱迪生之所以上火车卖报,一来他对学校的学习感到枯燥,二来上火车卖报可以积存一笔由自己支配的研究实验资金,利用在底特律下午休息的时间也可到市图书馆阅读众多的科学书籍。12岁的小爱迪生在火车列车员的帮助下还在行李车厢的一角建了一个属于他自己的小小实验室。直到一次实验中失火,才结束了爱迪生在火车实验室的这段初期的科学实验。
  挫折并没有使爱迪生灰心,他又迷上了电报,经过反复钻研,在1868年他发明了一台自动电力记录器,这是他的第一个发明。后来他又发明了两种新型的电报机。1877年他发明了碳精电话送话器,使原有的电话声音更为清晰;此外他还发明了留声机。人们都称他为“魔术师”。
  1878年9月爱迪生31岁时开始研究电灯。那时煤气灯已代替煤油灯,但火焰闪烁不定,而且在熄灭时产生有害气体;弧光灯也已发明,并在公共场所使用,但由于燃烧时发出嘶嘶声而且光亮过于耀眼,不宜用于室内。当时许多欧美科学家已在探求制造一种新的稳定的发光体。
  爱迪生研究了弧光灯后宣布他能发明一种使人满意的光,但需要钱。那时他已是一个有了170项发明专利权的人,他的发明给资本家带来很大利润,因此一个财团愿意向他提供资助。经过几千次失败,1879年4月他改进了前人的棒状、管状灯,做出了一个玻璃球状物;1879年10月21日他把一个经过碳处理的棉线固定在玻璃泡内,抽出了空气、封上口、通上电流,它发光了,一种新的照明物出现了。
  1880年至1882年间,爱迪生设计了电灯插座、电钮、保险丝、电流切断器、电表、挂灯,还设计了主线和支线系统,又制成了当时世界上容量最大的发电机,并在纽约建立第一座发电厂,开辟了第一个民用照明系统。后来他又同乔治·伊斯曼一起发明了电影摄影机。爱迪生的三大发明:留声机、电灯和电力系统、电影摄影机,丰富和改善了人类的文明生活。
  爱迪生于1931年10月18日去世,终年82岁。然而至今为止还没有人能打破他持有1093个发明专利权的记录,人们称他为发明之王。
  亚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 ,1809-1865 ),美国第 16 任总统。
  1809年2月12日,林肯出生在肯塔基州哈丁县一个清贫的农民家庭,用他自己的话说,他的童年是“一部贫穷的简明编年史”。小时候,他帮助家里搬柴、提水、做农活等。 父母是英国移民的后裔,他们以种田和打猎为生。1816年,林肯全家迁至印第安纳州西南部,开荒种地为生。9岁的时候,林肯的母亲去世了。
  一年后,父亲与一位寡妇结婚。继母慈祥勤劳,对待前妻的子女如同己出。林肯也敬爱后母,一家人生活得和睦幸福。由于家境贫穷,林肯受教育的程度不高。为了维持家计,少年时的林肯当过俄亥俄河上的摆渡工、种植园的工人、店员和木工。18岁那年,身材高大的林肯为一个船主所雇佣,与人同乘一条平底驳船顺俄亥俄河而下,航行千里到达奥尔良。
  这是他第一次来到一个有4万人口的城市。旅途中,林肯亲眼看到了黑人奴隶遭受的非人待遇。他对伙伴说:“等到我有机会来打击奴隶制度的时候,我一定要彻底粉碎它!”1830 年,林肯一家迁居伊利诺斯州定居。在这里,林肯开始独立生活,并于1832年应征入伍。林肯当兵的时间很短,退伍后,当地居民推选热心公务活动的林肯为州议员候选人,但是他的初次竞选没有成功。
  在25岁以前,林肯没有固定的职业,四处谋生。成年后,他成为一名当地土地测绘员,因精通测量和计算,常被人们请去解决地界纠纷。在艰苦的劳作之余,林肯始终是一个热爱读书的青年,他夜读的灯火总要闪烁到很晚很晚。在青年时代,林肯通读了莎士比亚的全部著作,读了《美国历史》,还读了许多历史和文学书籍。他通过自学使自己成为一个博学而充满智慧的人。在一场政治集会上他第一次发表了政治演说。由于抨击黑奴制,提出一些有利于公众事业的建议,林肯在公众中有了影响,加上他具有杰出的人品,1834 年他被选为州议员。
  两年后,林肯通过自学成为一名律师,不久又成为州议会辉格党领袖。1834年8月,25岁的林肯当选为州议员开始了自己的政治生涯同时管理乡间邮政所,也从事土地测量,并在友人的帮助下钻研法律。几年后,他成为一名律师。1839年,林肯认识了一位议员的女儿玛丽·托德。她当时21岁,受过良好的教育,美丽而活泼,他们于1842年11月结婚,以后生育了4个儿子。积累了州议员的经验之后,1846 年,他当选为美国众议员。1847年,林肯作为辉格党的代表,参加了国会议员的竞选,获得了成功,第一次来到首都华盛顿。在此前后,关于奴隶制度的争论,成了美国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在这场争论中,林肯逐渐成为反对蓄奴主义者。他认为奴隶制度最终应归于消灭,首先应该在首都华盛顿取消奴隶制。代表南方种植园主利益的蓄奴主义者则疯狂地反对林肯。1850年,美国的奴隶主势力大增,林肯退出国会,继续当律师。
  1854年,南部奴隶主派人进入新并入美国的堪萨斯,用武力强制推行奴隶制,引起了堪萨斯内战。这一年,共和党成立,林肯加入,并在1856年参加了共和党的副总统候选人竞选,没有成功。1858年6月16日,在同道格拉斯竞选时发表了题为《家庭纠纷》的著名演说。他说:“‘分裂之家不能持久’。(出自《圣经·新约》“马太福音”——编者注)我相信我们的政府不能永远忍受一半奴役一半自由的状况。我不期望联邦解散,我不期望房子崩溃,但我的确期望它停止分裂。它或者将全部变成一种东西,或者全部变成另一种东西。”在此期间,他与道格拉斯进行了一场关于奴隶制问题的大辩论。林肯认为,奴隶制应该废除,但必须通过和平的方式来废除。他的这次竞选虽然没有成功,但大大扩大了政治影响。
  1860年,林肯成为共和党的总统候选人,11月,选举揭晓,以200万票当选为美国第16任总统,但在奴隶主控制的南部10个州,他没有得到1张选票。林肯当选总统的消息传出,美国南北矛盾迅速扩大,坚持蓄奴主义的南方把林肯的当选看作一场灾难,南卡罗来纳州在林肯宣誓就职之前退出联邦。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战争一触即发。由于美国的普选制深入人心,随着新总统的当选,国家权力的顺利交接渐成美国的传统。这当中仅有一次略为例外,就出现在1861年3月林肯就任总统之时。在3月4日就职典礼的当天早晨,同情南方的人们聚集在街头巷尾散布流言蜚语,甚至传闻有刺客蓄意行凶。陆军司令特意采取了预防措施,派出士兵在宾夕法尼亚大街两侧警戒,还在国会大厦附近派驻了一个炮兵连。实际上,那天是平静的。林肯宣誓就职后,由骑兵护送前往白宫,开始履行总统职务。但是战争已经不可避免。
  林肯就职一个月以后的4月12日,南部联邦的军队攻击了政府的一个要塞,南北战争爆发了。战争开始时,北方军队打得并不顺利,为了迅速扭转不利的局面,1862年9月22日,林肯颁发了《初步解放宣言》。当年年底,林肯签署了经过修改的《最后解放宣言》。他在签署了这个文件后庄严宣布:“在我的一生中,从来没有比此刻签署这个文件时更加坚信自己是正义的。”根据这个宣言,美国从法律上废除了奴隶制。
  1863年7月1日,南北双方军队在宾夕法尼亚州的葛底斯堡进行了关键性战役。北军获胜,战局从此向有利北方的方向发展。1864年11月,林肯第二次当选总统。当选后,林肯以极大的努力要求参众两院通过宪法第13修正案——宣布蓄奴非法。这项历史性的宪法修正案于当年终于获得通过。1865年4月14日晚,林肯在华盛顿的福特剧院遇刺身亡。5月4日,林肯葬于橡树岭公墓。林肯领导美国人民维护了国家统一,废除了奴隶制,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扫除了障碍,促进了美国历史的发展,一百多年来,受到美国人民的尊敬。马克思曾经这样评价林肯:“他是一位达到了伟大境界而仍然保持自己优良品质的罕有的人物。这位出类拔萃和道德高尚的人竟是那样谦虚,以致只有在他成为殉道者倒下去之后,全世界才发现他是一位英雄。”
  林肯是美国伟大的民主主义政治家。他出生于社会低层,具有勤劳、俭朴、谦虚和诚恳的品格。他进白宫后,在奴隶制等问题上,政界发生倾轧,国家出现分裂,遇到了很多困难。在日常工作中他不顾个人安全,每天挤出大量时间接见群众,听取申诉,尽力解决他们的问题。在他任职期间,由于各种反动势力的影响,政策上有过踌躇和动摇,但在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推动下,能够顺应历史潮流,最终签署了著名的《解放宣言》(Emancipation Proclamation),解决了当时美国社会经济政治生活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在四年国内战争中,他亲自指挥作战。领导联邦政府同南部农场奴隶主进行了坚决斗争,维护了国家的统一,有力地推动了美国社会的发展。林肯于1 8 6 5 年4 月1 5 日遇刺身亡。由于林肯在美国历史上所起的进步作用,人们称赞他为“新时代国家统治者的楷模”。
  亚伯拉罕·林肯是美国第 16 任总统,是世界历史中最伟大的人物之一,领导了拯救联邦和结束奴隶制度的伟大斗争。人们怀念他的正直、仁慈、和坚强的个性,他一直是美国历史上最受人景仰的总统之一。尽管他仅在边疆受过一点儿初级教育,担任公职的经验也很少,然而,他那敏锐的洞察力和深厚的人道主义意识,使他成了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
  编辑本段总统任期
  1860年,林肯当选为美国总统。
  林肯的当选,对南方种植园主的利益构成严重威胁,他们当然不愿意一个主张废除奴隶制的人当总统。为了重新夺回他们长期控制的国家领导权,他们在林肯就职之前就发动了叛乱。1860年12月,南方的南卡罗来纳州首先宣布脱离联邦而独立,接着密西西比、佛罗里达等蓄奴州也相继脱离联邦。1861年2月,他们宣布成立一个“美利坚邦联”,推举大种植园主杰弗逊·戴维斯为总统,还制定了“宪法”,宣布黑人奴隶制是南方联盟的立国基础:“黑人不能和白人平等,黑人奴隶劳动是自然的、正常的状态。”
  1861年4月12日,南方联盟不宣而战,迅速攻占了联邦政府军驻守的萨姆特要塞。林肯不得不宣布对南方作战。林肯本人并不主张用过激的方式废除奴隶制,他认为可以用和平的方式,先限制奴隶制,然后逐步加以废除,而关键是维护联邦的统一。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北方政府根本没有进行战争的准备,只是仓促应战,而南方则是蓄谋已久,有优良的装备和训练有素的军队,所以,尽管北方在多方面都占有优势,还是被南方打得节节败退,连首都华盛顿也险些被叛军攻破。
  北方在战场上的失利引起了广大人民的强烈不满,许多城市爆发了示威游行,要求政府采取措施扭转战局。这时林肯才意识到,要想打赢这场战争,就必须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废除奴隶制、解放黑奴。
  1862年5月,林肯签署了《宅地法》 ,规定每个美国公只交纳10美元登记费,便能在西部得160英亩土地,连续耕种5年之后就成为这块土地的合法主人。这一措施从根本上消除了南方奴隶主夺取西部土地的可能性,同时也满足了广大农民的迫切要求,大大激发了农民奋勇参战的积极性。1862年9月,林肯又亲自起草了《解放黑人奴隶宣言》草案。1863年1月1日正式颁布《解放黑奴宣言》,宣布即日起废除叛乱各州的奴隶制,解放的黑奴可以应召参加联邦军队。宣布黑奴获得自由,从根本上瓦解了叛军的战斗力,也使北军得到雄厚的兵源。内战期间,直接参战的黑人达到18.6万人,他们作战非常勇敢,平均每三个黑人中就有一人为解放事业献出了生命。 1863年提出“民有,民治,民享”的纲领性口号,从而使战争成为群众性的革命斗争。
  这两个法令的颁布是南北战争(the Civil War)的转折点,战场上的形势变得对北方越来越有利了。
  1863年7月1日到3日,双方在华盛顿以北的葛底斯堡展开了内战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战斗。双方激战了三天三夜,北军重创南军,使南军损失了3.6万人,从此北军开始进入反攻,而南军只有防守了。
  这年的7月4日,北军又在维克斯堡大获全胜。维克斯堡位于密西西比河上,是一个高出水面200英尺的悬崖,据守悬崖的叛军居高临下,可以用炮火直接威胁河上来往的船只。如果从下面攻打这个要塞非常困难。早在1862年末,格兰特就率军在海军的协助下几次攻打这个要塞,但都没成功。1863年4月,格兰特实行了新的进攻计划,先摧毁了要塞周围的各个据点,然后包围了维克斯堡。海军也来助战,从陆地和水上同时进攻,猛烈炮击要塞,震耳欲聋的炮声一直响了47天之久。7月4日,困守要塞的叛军弹尽粮绝,被迫投降,北军这一次俘虏叛军2.9万人。
  紧接着,北方军队以秋风扫落叶之势,迅猛追击叛军,1863年4月3日攻占了叛军首都里士满。4月9日,叛军总司令罗伯特·李率残部2.8万人在阿波马托克斯小村向格兰特投降。历时四年的南北战争以北方的胜利而告终。
  南北战争被称为继独立战争之后的美国第二次资产阶级革命。林肯成为黑人解放的象征。但奴隶主却对他万分仇恨。1865年4月14日晚上,林肯在华盛顿的福特剧院(Ford's Theatre)里看戏时,被南方奴隶主收买的一个暴徒刺杀。林肯的不幸逝世引起了国内外的巨大震动,美国人民深切哀悼他,有700多万人停立在道路两旁向出殡的行列致哀,有150万人瞻仰了林肯的遗容。林肯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为推动美国社会向前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受到美国人民的崇敬,在美国人的心目中,他的威望甚至超过了华盛顿。
  编辑本段遇刺
  由于亚伯拉罕·林肯的卓越功绩,1864 年 11 月 8 日他再次当选为美国总统。然而,还没等林肯把他的战后政策付诸实施,悲剧发生了。 1865 年4月14 日晚 10 时 15 分,就在南方军队投降后第5天,林肯在华盛顿福特剧院遇刺。约翰·威尔克斯·布斯(Jogh wilkes Booth)已经在磨刀霍霍了。布斯出身于美国戏剧界名门之后,他高超的演技一直是女性戏迷追逐的对象。但是布斯人在戏行,心忧国家,他在政见上毫不含糊,一个坚定的南部联邦的极力支持者。内战期间,布斯就纠合了一群人暗中活动,这些人包括他的儿时好友米切尔·奥劳夫林和萨姆·阿诺德;马里兰州一个制造马车的乔治·阿茨罗德;23岁的药店员工大卫·赫罗尔德;前南部联邦战士路易斯·鲍威尔,还有一个曾经为叛军提供过情报的约翰·萨拉特。这个组织曾经在华盛顿的一所公寓密谋了绑架林肯以交换南部被俘战士的计划,但这些计划都像其他许多阴谋一样,毫无结果。
  林肯被刺的前两三天,布斯几乎天天酩酊大醉,他以前的那个阴谋组织支离破碎,只剩下佩因、赫罗尔德和阿茨罗德了。4月14日中午时分,他去福特剧院取邮件,无意中看到海报上说,林肯和格兰特将出席晚上的节目,布斯一阵狂喜,立即召集死党实施他们的最后计划:阿茨罗德去刺杀副总统约翰逊,佩因和赫罗尔德去刺杀日渐康复的国务卿西华德,布斯自己去刺杀总统。
  事情进展得并不顺利:阿茨罗德喝醉了酒临阵退缩,根本没有去刺杀约翰逊。佩因和赫罗尔德倒进行得不错,他们摸到了西华德家外面,由赫罗尔德守在马车上接应,佩因直接进了西华德家,他拿着一包药,这也是早就策划好的。西华德的儿子告诉佩因,他的父亲正在睡觉,现在还不能吃药。但是佩因坚持要送药进去,小西华德感到此人不可理喻,命令他立即滚蛋。由于害怕被看穿阴谋,佩因立即掏出了手枪,对准小西华德的头部就是一下,可惜子弹不知咋的,竟然瞎火。佩因赶紧握紧枪,用枪托猛砸小西华德的头,可怜的小西华德头骨被打裂了。扫除了门外的障碍,佩因从包裹里抽出一把大刀冲进了西华德黑暗的卧室,这时他才发现卧室里除了西华德还有西华德的女儿和一个男护士。男护士见势不妙,立即跳将起来冲向佩因,佩因抡起大刀就把他的前额砍破了,而西华德的女儿在惊吓之余也被佩因打晕了过去。
  佩因冲到西华德的床边,一刀一刀地猛刺国务卿。这时,西华德的另一个儿子听到声响也冲了进来,不料被手持凶器的佩因在前额划了一刀,并且砍伤了手。佩因感到此地不宜久留,于是迅速离开卧室,跳下楼梯,在楼梯上他又撞见了一个倒霉的国务院信使,佩因一不做,二不休,把这信使又砍伤了。直到逃到大门前,狂奔的佩因不停地尖叫:“我疯了!我疯了!”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所有遭到佩因袭击的人最后都康复了,而且西华德在林肯死后的约翰逊总统任期里还继续做他的国务卿。
  话题转到布斯那边,布斯于晚上10点平静地进入了总统的包厢。本来包厢是有个锁的,但这锁在几天前就坏了,也没有人报告此事。由于布斯本来是个演员,所以警卫总统的人都没有为难他。警察约翰·派克本来应该是守在大厅通往包厢的必经之路上的,但是他对看戏毫无兴趣,所以躲到另一个房间去喝酒去了。
  当布斯进入包厢后,他平静地把枪瞄准了林肯的左耳和背脊之间……共开枪8次,林肯被击中6次,其中5次击中要害。然而1675名观众中,只有很少人听见枪声,甚至坐在旁边的林肯夫人和几个陪同看戏的人都没有对枪声太震惊。因为布斯选择了戏剧的高潮处开枪,演员的大笑和枪声混杂在一起是很难听清的。
  接下来包厢里一片混乱,布斯从包厢里跳到舞台上,转身向观众喊了句:“一切暴君都是这个下场。”这是弗吉尼亚州的名言。

白人黄人黑人。哪种人出现高级人才的几率是最高的?

人种是具有共同遗传体质特征的人类群体。人种也称种族,在生物学上,人类各种族都同属于一个物种,即智人。不同的种族相当于在一个物种下的若干变种,他们都起源于一共同祖先。不同的人种虽然在肤色、眼色、发色、发型、头型、身高等特征上有所区别,但这些特征差异是由于人类在一定地域内长期适应当地自然环境,又经长期隔离所形成的。
人种(race),亦称种族, 是具有形态上和生理上的特点和语言习俗等历史文化因素组成的有区域性特点的群体。
根据人种的自然体质特征,生物学家以本质主义方式(即以体质特征为标准)通常将全世界的现代人类划分为四大人种:欧罗巴人种(又称白色人种或高加索人种或欧亚人种)、蒙古人种(又称黄色人种或亚美人种)、尼格罗人种(又称黑色人种或赤道人种)和澳大利亚人种(又称大洋洲人种或棕色人种),俗称白种人、黄种人、黑种人和棕种人。自1775年德国生理和解剖学家弗雷德里奇·布鲁门巴赫教授(1752~1840)提出“人种”生物概念以来的200余年间,由于1785年出版的康德著《什么是人种》的哲学化以及达尔文进化论的深入人心和推波助澜,“人种”及其“人种分类”等概念广为世人接受【摘自黄现璠遗稿 甘文杰、甘文豪整理《试论西方“民族”术语的起源、演变和异同六》,广西社会科学,2008年第6期(总第156期)】
目前,人种分类,尤其是以单一性状(如肤色)进行的人种分类,因为其不合理性和科学上的无效性,已经被绝大部分科学家所抛弃。

“篮球本身就是一种乐趣,和胜负无关”这话谁说的?

篮球本身就是一种乐趣,和胜负无关。 ——德雷克斯勒

克莱德•德雷克斯勒属于有天分的球员,速度和弹跳非常出色,在场上常给对手一种压力,被人称为篮球场上的“滑翔机”。突破过人和篮下穿插攻击是NBA众多技术派中最为成熟和智慧的一种打法。

克莱德•德雷克斯勒在场外彬彬有礼,但在赛场上却凶猛坚定。

他是NBA历史上仅有的几位得分超过20000分、篮板超过6000个和助攻超过6000次的巨星。

1997年,德雷克斯勒被评为NBA有史以来最伟大的50大巨星之一。
简介 中文名:克莱德•德雷克斯勒

英文名:Clyde Drexler

全 名:克莱德·奥斯丁·德雷克斯勒(Clyde Austin Drexler)

国 籍:美国

出生城市:美国路易斯安那州 新奥尔良市(New Orleans)

出 生:1962年6月22日

身 高:2.01米

体 重:222 lbs

司 职:后卫

队服号码:22

高 中:斯特林高中 (Sterling Houston)

大 学:休斯顿大学 (University of Houston)

选 秀:1983年首轮第14顺位被波特兰开拓者队 (Portland Trail Blazers) 选中

交易:1995年2月14日被交易至休斯顿火箭队

昵称:滑翔机

NBA生涯:1983~ 1998
主要战绩 1995年夺得NBA总冠军

1992年入选NBA最佳阵容和梦之队
个人荣誉 NBA历史上第4位助攻超过6,000个、得分超过20,000的球员

10次当选NBA全明星球员

5次得到NBA荣誉

1992年奥运会帮助美国队获得金牌
职业生涯介绍 1962年6月22日出生于新奥尔良,就读于休斯敦斯特灵高中,大学是在航天名城休斯敦上的。大学期间他与奥拉朱旺是亲密的校友和队友,一起并肩征战NCAA。,他比奥拉朱旺早一年进入NBA。

1992年入选NBA最佳阵容一队,并且入选巴塞罗那奥运会美国男篮“梦之队”。

1983年起效力于美国职业篮球波特兰开拓者队。由于该队整体实力较差,使他不能象其他篮球巨星那样使他的球队取得骄人的成绩,但他却凭着他个人出色的表演赢得了观众。

1995年2月,转会至休斯敦火箭队,并在94/95赛季NBA联赛中表现出色,与队友合作,使休斯敦火箭队以4:0的比分战胜奥兰多魔术队,获得该赛季NBA联赛总冠军, 这也是他篮球生涯中获得的第一个NBA联赛冠军。

1995年10月,与队友合作,使休斯敦火箭队夺得国际篮球俱乐部赛冠军。

德雷克斯勒与芝加哥公牛队的美国篮球巨星乔丹一样,属于有天分的球员,他的速度和弹跳非常出色,在场上常给对手一种压力,被人称为篮球场上的“滑翔机”。

职业生涯故事 克莱德·德雷克斯勒出生于美国的新奥尔良,大学是在航天名城休斯敦上的。大学期间他和奥拉朱旺是亲密的校友和队友,比奥拉朱旺早一年进入NBA。德雷克斯勒被球迷称为“滑翔机”,一是因为英文中“滑翔机”的发音与他的名字克莱德十分相近;二是因为他的弹跳能力十分出众,在起跳之后能轻松地继续向篮圈飞翔。

年轻的时候,德雷克斯勒曾经参加过一个像跳高比赛一样的扣篮比赛,每一轮之后,篮筐的高度都要升高,结果最后德雷克斯勒获得冠军,他将球漂亮洒脱地扣进了3米60的篮筐。

德雷克斯勒1983年被波特兰开拓者队在第一轮第14位选中,此后他为波特兰整整打了11个半赛季,1990年和1992年,他两次带领开拓者队夺得西部冠军并打入总决赛,但第一次被伊塞亚·托马斯的底特律活塞队击败,第二次输给了迈克尔·乔丹为首的芝加哥公牛队。直到1994-1995赛季进行到一半,他要求转会至火箭队,才和大学期间的老校友奥拉朱旺一起,穿着火箭队的队服夺得了自己第一个NBA总冠军戒指。

90年代初,是德雷克斯勒的巅峰时期,1992年他被选入NBA最佳阵容和梦之队,在和公牛队迈克尔·乔丹争夺年度最有价值球员的过程中名列第二。德雷克斯勒跳得高、跑得快,篮球技术好,虽然人运球时总是低着头,但总能发现那些在快攻中处于最佳位置的队友,并将球传给他们轻松得分。如果没有很好机会的话,他也可以独骑闯关,直冲篮筐得分。

德雷克斯勒在比赛中永远踏踏实实,他的突破过人和篮下穿插攻击是NBA众多技术派中最为成熟和智慧的一种打法。他在场外彬彬有礼,但在赛场上却凶猛坚定。

在NBA征战了15个赛季后,在1998年宣布退役

绰号"滑翔机"的由来 克莱德•德雷克斯勒被球迷称为"滑翔机",一是因为英文中"滑翔机"的发音和德雷克斯勒的名字克莱德十分相近; 二是因为他的弹跳能力非常出众,在起跳之后能轻松继续向篮圈飞翔。他是属于NBA 中那些能够在"篮筐之上打球"的飞人"之一。年轻的时候,德雷克斯勒曾经参加过一个像跳高比赛一样的扣篮比赛,每一轮之后,篮筐的高度都要升高,结果最后德雷克勒获得冠军,他将球漂亮地扣进了3.60米的篮筐。身高2米01的德雷克斯勒不仅能跳,而且速度极快。他运球时总是低着头,但是令人不解的是,他总能发现那些在快攻中处于最佳位置的队友并将球传给他们轻松得分。如果队友没有很好的机会, 他则可以独骑闯关,直冲篮筐得分。
从扣篮少年到球队领袖 1983年刚从休斯顿大学进入NBA的德雷克斯勒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毛头小伙。他留着黑人特有的蓬松式发型,两撇毫不修饰的小胡子挂在嘴角,就像处于青春期的大男孩一样,面对着全新的环境一脸茫然,不知所措,被众多记者团团围住,紧张得连一句完整话都说不出来。在刚踏上NBA赛场时,他几乎有球就扣,好像不会其他得分似的。现在回忆起当时的情景时,德雷克斯勒说:“我喜欢飞行,从很远的地方跳起。那时,我一接近篮筐就忍不住要起飞灌篮。要知道,在2.10米以上的大个头上重扣是什么滋味呀!现在我有时看ESPN电视台的精彩回放时,简直不敢相信电视里的人就是自己。天呐,那是我吗?“80年代的德雷克斯勒的确只会扣篮。他通常会从罚球线内一步的地方起跳,高举右臂,左臂横向张开,如大鹏展翅一般;此时双脚已高高腾空,并习惯地勾起小腿,整个身体已经充分展开;只见他目光炯炯地注视着篮筐,对防守队员视若无睹,像一只腾空面起的大鹏鸟,呼地飞向篮筐,然后咣当一声将球重重灌入。

东有“飞人”,西有“滑翔机” 1983年德雷克斯勒被波特兰开拓者队在第一轮第14位选中,此后他为波特兰整整打了11个半赛季,1990年和1992年,他两次带领开拓者队夺得西部冠军并打入总决赛,但第一次被伊塞亚•托马斯的底特律活塞队击败,第二次输给了迈克尔•乔丹为首的芝加哥公牛队。直到1994-1995赛季进行到一半,他要求转会至火箭队,才和大学期间的老校友奥拉朱旺一起,穿着火箭队的队服夺得了自己第一个NBA总冠军戒指。

德雷克斯勒被公认为80年代初到90年代中,NBA除乔丹之外最优秀的攻击后卫。他的NBA生涯始终与“飞人”紧紧相连,这两位NBA的超级攻击后卫各自统治东、西部联盟,每个赛季仅有两次交手机会,但总是杀得开昏地暗、难分伯仲。当时的球迷总是津津乐道地把他们放在一起比较,“魔术师”约翰逊评价他们说:“在很多方面,他俩都太像了!他们都是那种能飞能投的超人。不管你信不信,我认为克莱德一点不输给迈克尔。”而当时有“微笑刺客”美誉的伊塞亚。托马斯则对他俩的“空中飞行”更感兴趣:“在我那个时代,有三位真正的飞人----迈克尔、多米尼克(威尔金斯)和克莱德。他们是真正在篮筐以上比赛的人。如果克莱德也到东部打球,我相信他得到的喝彩会和乔丹一样的多。但是,克莱德毕竟是克莱德,他和乔丹走了两条不同的路。毫无疑问,他是我们那一代乔丹之外最伟大的攻击后卫。”

德雷克斯勒在他NBA生涯的15个赛季里共得22195分,助攻6195次,篮板6697个,他和奥斯卡•罗伯森、约翰•哈夫里切克是NBA历史上仅有的三位球员得分超过2万分、助攻和篮板都超过6千次的球员。他的2207个抢断也在NBA历史上列第4位。
“滑翔机”降落 1998年4月19日,休斯顿火箭队常规赛季的最后一战在盐湖城的三角州中心体育馆上演。众所周知,这里是NBA爵士队的另外28支球队最憷头的地方,那里有震耳欲聋的噪音,那里充满敌意的球迷,都令对手不寒而栗,留给客队的只有嘘声和倒彩。但这一天,球场里弥漫着一种特殊的气氛,好像有什么事即将要发生一样。终于,在距比赛结束还有42秒时,火箭队大势已去,换下了德累克斯勒,这时,全场1万多名球迷都不约而同地站立起来,不是为主队的胜利而欢呼,而是为一名客队的队员长时间鼓掌,以表达他们的敬意之情。他就是德雷克斯勒,因为在这场比赛之后,他就将要退出征战多年的NBA球场,无论是球技还是作风上,德雷克斯勒都是美国NBA精神的榜样,他得到所有人的尊敬。

2004年4月5日,“滑翔机”德雷克斯勒被确认,他将正式进入奈史密斯篮球名人堂。虽然早在1997年,德雷克斯勒就被评为NBA有史以来最伟大的50大巨星之一,但在得知自己获准加入名人堂之后,他还是表现得非常谦虚:“我是看着他们打球长大的,而现在能够和他们平起平坐,让我受宠若惊。这对我的篮球生涯是一种最好的肯定,我想我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了。”
个人技术统计与荣誉

篮球本身就是一种乐趣,和胜负无关。 ——德雷克斯勒

个人荣誉: NBA总冠军(1995);NBA年度第一阵容(1992);NBA年度第二阵容(1988、1991);NBA年度第三阵容(1990、1995);10次入选全明星阵容;奥运会金牌(1992);入选奈·史密斯篮球名人堂(2004);当选NBA 50周年“50大巨星”(1996)

职业生涯技术统计一览:

http://www.nba.com/history/players/drexler_stats.html

作为NBA历史上空前杰出的后卫之一,“滑翔机”克莱德·德雷克斯勒以其令人赏心悦目的高空滑翔上篮而闻名于世。

在波特兰开拓者队度过了近12个赛季后,克莱德·德雷克斯勒离开了这座视自己为英雄的城市,也留下众多后人仰止的记录。作为NBA全明星赛的常客和1992年奥运会美国梦之队成员之一,德雷克斯勒率领开拓者队两度杀入NBA总决赛。然而,直到他在自己职业生涯的第12个赛季中途加盟了休斯顿火箭队以后,他才最终赢得一枚NBA总冠军戒指。

可以说德雷克斯勒是在来到休斯顿火箭队之后取得了自己职业生涯的最终成功。作为一名土生土长的休斯顿本地人,德雷克斯勒在1980年的早些时候进入休斯顿大学并加入了校篮球队“Phi Slamma Jamma”。德雷克斯勒在球队中司职前锋,由他、哈基姆•奥拉朱旺和拉里· 麦克奥斯共同组成的锋线帮助球队连续两年杀入NCAA的最终四强。在德雷克斯勒大学三年级的赛季中,他平均每场能够为球队贡献15.9分、8.8个篮板和3.8次助攻,投篮命中率达到53.6%。

在1983年的NBA选秀大会上,波特兰开拓者队在首轮第14位顺位选中德雷克斯勒。回顾当时的情形,特别是根据那些先于他被挑中的球员的职业生涯来看,如此优秀的新人在选秀大会上滑落到这么靠后的位置真令人感到不可思议。

但是作为一名新秀,德雷克斯勒没能发挥出即战力。他平均每场只有7.7分进帐,因而没能入选最佳新秀阵容。不过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要归咎于他每场平均只有17分钟多的出场时间,德雷克斯勒当时是做为约翰·帕克森和凯文·耐特这两位经验丰富的锋卫摇摆人以及先一年入队的二年级生Lafayette Lever的替补。

然而,在处子赛季之后,德雷克斯勒连续十个赛季成为全联盟顶尖得分手之一。在他的第二个赛季,德雷克斯勒的得分达到场均17.2分。到了第三年,即1985-86赛季,他已然成为西部全明星队的一员,平均每场拿下18.5分,另外抢断排在全联盟第3(场均2.63次),助攻排在第10(场均8.0次)。

在那个年代,如果一名球员想在NBA的精英中脱颖而出,他所需取得的成绩也要有目共睹——比如洛杉矶湖人队的“魔术师”约翰逊和波士顿凯尔特人队的“大鸟”拉里·伯德,而这两名球员在NBA的历史上也是不世出的奇才。在1986-87赛季,德雷克斯勒实现了这个成就。他和约翰逊及伯德一起,成为全联盟仅有的三名场均技术统计达到21分(21.7分)、6个篮板(6.3个)和6次助攻(6.9次)的球员,并以平均每场2.49次抢断列在NBA的第5位。

到了季后赛,德雷克斯勒的数据增加到平均每场24.0分,但是波特兰开拓者队在第一轮就被由哈基姆·奥拉朱旺领军的休斯顿火箭队淘汰出局。

随后的那个赛季是德雷克斯勒最辉煌的赛季之一。在1987-88赛季,德雷克斯勒以平均每场27.0分、6.6个篮板、5.8次助攻和2.51次抢断的巨星身手在NBA最有价值球员的投票中位列第5,他同时也入选了NBA年度第二阵容。在他第二次参加的NBA全明星赛上,他出场15分钟时间便拿下12分和5个篮板。

然而,波特兰开拓者队连续第3次止步于NBA季后赛首轮。德雷克斯勒在季后赛中的投篮命中率仅为38.6%,平均每场得到22.0分,开拓者队在4场比赛之后即被犹他爵士队淘汰。在接下来的赛季中,德雷克斯勒平均每场砍下27.2分(职业生涯最高)、7.9个篮板和5.8次助攻,但是开拓者队在季后赛上连丢三局被洛杉矶湖人队淘汰,连续第4年没能闯过季后赛首轮关。

由于球队在季后赛中的步履蹒跚,生性好静的德雷克斯勒渐渐从媒体的视线中淡出,而他耀眼的技术统计也没有为他赢得应有的赞誉。但当波特兰开拓者队逐渐成为NBA总冠军的有力争夺者时,德雷克斯勒开始得到足够的重视。在德雷克斯勒的率领下,爆发的开拓者队在1990年和1992年两度杀入NBA总决赛,而1991年也进入了西部决赛。

那3年的突飞猛进缘自1989-90赛季开拓者队在季后赛中交易得到经验丰富的大前锋巴克·威廉姆斯,德雷克斯勒为此异常兴奋。“我认为我们是一支总冠军级的队伍,并且我们正在向这个目标前进。” 德雷克斯勒在赛季开始前信誓旦旦。

在那个赛季,德雷克斯勒平均每场得到23.3分、6.9个篮板和5.9次助攻,连续第3次出现在NBA全明星赛场上并入选NBA年度第三阵容。更重要的是,他在开拓者队与底特律活塞队进行的总决赛上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在21场季后赛中,他平均每场贡献21.4分和7.2个篮板。在总决赛的第二场比赛中,德雷克斯勒一人独得33分,包括在加时赛最后时刻的致胜罚球。然而,那却是波特兰开拓者队在总决赛上唯一的一场胜利,底特律活塞队的“坏小子”们在“微笑刺客”伊塞亚·托马斯的率领下成功卫冕NBA总冠军。德雷克斯勒在总决赛中平均每场拿下26.4分和7.8个篮板,投篮命中率达到54.3%。

1990-91赛季,德雷克斯勒再次入选NBA年度第二阵容,并且波特兰开拓者队也以63胜19负取得联盟最佳战绩。但是开拓者队在西部决赛的6场比赛中被洛杉矶湖人队翻盘,导演这一幕的就是即将在下赛季退役的“魔术师”约翰逊。

接下来一个赛季是德雷克斯勒最为难忘的一个赛季。他平均每场得到25.0分(联盟排名第4),成为波特兰开拓者队历史上第二位入选NBA年度第一阵容的球员,他还在最有价值球员投票中仅次于迈克尔·乔丹位列第二,并且带领开拓者队杀入了NBA总决赛与乔丹领军的芝加哥公牛队一决高下。

不幸的是,乔丹在第一场比赛中手感热得令人难以置信,仅在上半场就凭借一系列的跳投和远距离三分独取35分,最终公牛队也以122- 89击溃开拓者队。此后开拓者队卷土重来,眼看就要将总决赛拖入第7场。但开拓者队在以79-64领先进入第四节的优势情况下输掉了第6场比赛,与总冠军失之交臂。在那年夏天举行的巴塞罗那奥运会上,德雷克斯勒作为梦之队的一员赢得了一枚奥运金牌。

受伤病困扰,德雷克斯勒的数据在随后的两个赛季里有所下降(分别降至场均19.9分和19.2分),到了1994-95赛季,德雷克斯勒暗示自己准备离开波特兰。赛季中期时,开拓者队被迫将德雷克斯勒交易到休斯顿火箭队换取奥蒂斯·索普。作为波特兰得分、比赛次数、上场时间、投篮得分、罚球得分、篮板和抢断等众多纪录的创造者,德雷克斯勒选择了离开。

和休斯顿火箭队的这笔交易使德雷克斯勒与他大学时的队友哈基姆•奥拉朱旺得以再度联手,这组强力双引擎帮助火箭队从季后赛6号种子球队一直坚持到了最后,并最终夺得1994-95赛季的NBA总冠军。在交易到火箭队后第一个赛季的35场常规赛中,德雷克斯勒平均每场得到21.4分和7.0个篮板,投篮命中率达到50.6%。

他的价值在季后赛中更加充分的得以体现。在22场季后赛中,他平均每场拿下20.5分成为奥拉朱旺之后的球队二号得分手,同时平均每场还能摘得7.0个篮板并贡献5.0次助攻。在总决赛上横扫奥兰多魔术队的四场比赛中,他的技术统计更是上升到平均每场21.5分、9.5个篮板和6.8次助攻。在对阵犹他爵士队的西部决赛第4场,德雷克斯勒砍下41分,他和奥拉朱旺也成为NBA历史上第3对在季后赛单场比赛中同时得到40分的队友。

在1995-96赛季,德雷克斯勒平均每场为火箭队贡献19.3分,但是由于胫骨和膝盖的伤痛,这个赛季他只参加了52场比赛。在1995年11月24日,他成为第24位在职业生涯中得到20000分的球星。同样在这个赛季,他还被授予了NBA历史上最伟大50位巨星之一的殊荣。

在1996-97赛季,德雷克斯勒由于腿筋扭伤(其中停赛一场)而缺席了19场比赛,并且随着查尔斯·巴克利的到来,他的场均得分降至自1984-85赛季以来最低的18.0分。在1997-98赛季中途,德雷克斯勒宣布他计划在赛季末退役,然后以主教练的身份去执教他的母校休斯顿大学。随后德雷克斯勒以领衔全队的得分(场均18.4分)和助攻(场均5.5次)完成自己最后的演出。

克莱德·德雷克斯勒结束了自己辉煌的NBA职业生涯,他同奥斯卡·罗伯逊以及约翰·哈夫利切克一道,成为NBA历史上仅有的几位得分超过20000分、篮板超过6000个和助攻超过6000次的巨星。

死在西部的一百万种方式姜戈是谁

姜戈是另一部电影《被解救的姜戈》的主角

在电影《死在西部的一百万种方式》结尾部分

作为 彩蛋人物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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